《認豬不爭》原文、注釋、譯文、賞析
認豬不爭
【原典】
曹節①,素②仁厚。鄰人有失豬者,與節豬相似,詣門③認之,節不與爭。后所失豬自還,鄰人大慚,送所認豬,并謝④。節笑而受之。
【注釋】
①曹節:字元偉,沛國譙(今安徽亳州)人。魏武帝曹操的曾祖父。據史載,其人為人仁厚。《三國志·魏書·武帝紀》裴松之注引司馬彪《續漢書》:“(曹)騰父節,字元偉,素以仁厚稱。鄰人有亡豕者,與節豕相類,詣門認之,節不與爭;后所亡豕自還其家,豕主人大慚,送所認豕,并辭謝節,節笑而受之。由是鄉黨貴嘆焉。”②素:一向。③詣門:上門,登門。④謝:道歉。
【譯文】
曹節,一向很仁慈厚道。鄰家的一頭豬丟失了,與曹節家中的豬很相似,鄰居便到曹節家中認領,曹節沒有和他爭論,就讓他將自家的豬領走了。后來,鄰居的豬自己跑回來,鄰居感到十分慚愧,歸還曹節的豬并道歉,曹節笑著收下了豬。
【延伸閱讀】
曹節不知是社會地位怎樣的人,但從故事的敘述來看,他的確是好脾氣,否則鄰人怎敢上門到他家索要失豬?按現在的說法,這叫找茬找上門來了,對于很多人來說,這是“是可忍孰不可忍”的事。然而曹節忍了,因為他是仁厚的君子。孔子說:“君子無所爭。必也,射乎!揖讓而升,下而飲,其爭也君子。”意思是說,通常君子是沒有什么事情可爭執的,只有一個例外,那就是在射禮的場合,因為此時唯有爭才能證明自己是君子。此外,如果參與爭執,就失了君子之風。因為是君子,所以遇事不會爭執,然而忍讓謙卑的姿態,在同樣仁厚的人看來,固然是美德;但在那些勢利小人眼中,就會被視為軟弱可欺,曹節的鄰居或許就屬此類。曹節無疑是君子,他對于鄰人的懷疑,沒有任何的辯解,而是讓對方將豬領走,雖然他明明知道對方錯了。不過故事最后還是給了一個皆大歡喜的結局,即鄰居意識到自己的錯誤,主動歸還了曹節家的豬,并深表歉意。曹節的豬失而復得,不但資產毫無損失,還因此展示了自己的仁厚大度,可謂是“好人終有好報”。不過,平心而論,曹節的仁厚,也是有些冒險的,假若鄰居將錯就錯,不還他家的豬,曹節就會落入一種很尷尬的境地:不但白白丟失了一頭豬,憑空還背負了竊豬的壞名聲。雖然故事沒有這樣的續筆,但依曹節的性格來說,恐怕也是自認倒霉了事。俗話常說“老實人吃虧”,意謂選擇仁厚,也是要付出代價的。不過話說回來,老實人吃虧,吃的也都是些小虧,無關痛癢,最后都能澄清。“好人有好報”,倒也不是虛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