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金不認》原文、注釋、譯文、賞析
得金不認
【原典】
張知常在上庠日①,家以金十兩附致于公,同舍生②因公之出,發(fā)篋(qiè)③而取之。學官集同舍檢索④,因得其金。公不認,曰:“非吾金也。”同舍生至夜袖以還公,公知其貧,以半遺⑤之。前輩謂公遺人以金,人所能也。倉促得金不認,人所不能也。
【注釋】
①張知常:生平資料不詳。此事見載于南宋吳曾撰《能改齋漫錄》卷十二“記事”,原題為“張知常不認同舍金”。其后有文云“此事播紳類能言之,而汪彥章為公碑銘不載,何耶?”汪藻(1079~1154),字彥章,德興(今屬江西)人。北宋末、南宋初文學家。崇寧二年(1103)進士。北宋時官至太常少卿、起居舍人。南宋時,官至顯謨閣大學士、左大中大夫,封新安郡侯。②同舍生:同屋的人。③發(fā)篋(qiè):打開箱子。④學官:主管學務(wù)的官員和官學教師。檢索:搜查。⑤遺:贈送。
【譯文】
張知常在太學讀書的時候,家里托人帶給他十兩金子,同寢室的人看到張知常不在,就打開箱子,把金子拿走了。學校的官吏召集同寢室的人進行搜查,搜到了金子,張知常卻說:“這不是我的金子。”同寢室的人,趁夜晚將金子放在衣袖中歸還張知常,張知常知道他很貧窮,送了一半金子給他。老人家們說,張公送給人家金子的事情,常人也能做到。但是在倉促之間,不承認自己的金子,就不是人人都辦得到的了。
【延伸閱讀】
蘇轍在《上樞密韓太尉書》中說:“文不可以學而能,氣可以養(yǎng)而致。”意謂要寫好文章關(guān)鍵在于養(yǎng)氣,氣盛自然文佳。然而養(yǎng)氣的工作,卻不是短時間之內(nèi)能見效的,需要多年甚至于一生的投入。即便大才如孟子,也謙虛地稱自己“四十始不動心”,才養(yǎng)成了浩然之氣。當然養(yǎng)氣不僅在于做好文章,還在于做人做事的必要修為。人品之難成,正如文章之難做,都需要艱辛的積累。但是在這個過程中,有些人走得很輕松,有些人走得很沉重。孔子說:“生而知之者,上也;學而知之者,次也;困而學之,又其次也;困而不學,民斯為下矣。”張知常大體近于“學而知之”。故事結(jié)尾說,前輩們評價張公“倉促得金不認,人所不能”,基本上道出的是實情,但卻未必達到了如此的高度。學官之所以要搜查宿舍,自然是張知常回來之后,不見了金子向上匯報所致。他或許沒有想到會是同學所為,也可能沒有深思搜查的后果。只是在事情的發(fā)展過程中,他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才拒不認金。從金子失竊,到報官,到搜查,到發(fā)現(xiàn),張知常有足夠的時間思考,事情不見得是在倉促中發(fā)生。當然我們?nèi)绱丝燎螅⒉挥绊懰钠返赂呱校驗楹芏嗳嗽谶@樣的時刻,也不見得能夠舍己救人。如果從傳統(tǒng)故事的敘述模式來看,更為理想的結(jié)果或許是,連報官都不會有,更不要說實際搜查了。《世說新語》中有這樣一個故事:“管寧、華歆共園中鋤菜,見地有片金,管揮鋤與瓦石不異,華捉而擲去之。又嘗同席讀書,有乘軒冕過門者,寧讀如故,歆廢書出看,寧割席分坐,曰:‘子非吾友也!’”(《世說新語·德行》)看見黃金,雖撿起來扔掉,但心中尚有金,當然不如從一開始就視而不見來得徹底。不過這看似俯仰之間的差距,卻可能是凡圣的云泥之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