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小事
大事小事
大事就是我們以為重要的事。小事就是我以為細微的事。
倘然我們將大事看得輕些,那么大事馬上變成小事。倘然我們將小事看得輕些,那么小事馬上變為無事。反之,倘然我們不放松大事,倘然我加意注重小事,那么我們一定不得安寧,時時刻刻在騷動中。吾國古人有句勸戒話道:“大事化為小事!小事化為無事!”
一百人中,差不多九十九個都知道古人的話說得一點不錯,但是能夠實行者恐怕很少——至多不過百分之二、三罷。我們天性好(去聲)事,我們天性夸張。我們常常吹牛,常常說謊——將沒有的事,講成有的……我們喜歡加油添醬,力求避免是非。你豈不時常聽見別人爭辯不休么?他們的爭點何在?為的是什么 ?他們為什么這樣面紅耳赤呀?
他們為的是一個字——他們這樣面紅耳赤,這樣大大爭辯,為的是一個“章”字。他們兩人,都不是真正的學者。甲道:“那位姓章的,姓立早的朋友……。”乙阻止他道:“慢慢,慢,慢慢講下去!我只知道音十章,不知道立早章。說立早章,不雅,不識字者的話。”甲怒,問道:“你以為我不識字么?我進過大學的,你進過么?”乙答道:“進過大學與沒有進過大學,有何相關?我研究過《說文》,無論如何,我總比你多識一個章字。”
那甲乙兩友,因為這個章字,就此翻臉,永遠絕交。然而何必呢?依照《說文》,章字固然是“音十”,但依照俗語,哪一個不說“立早”?我們從俗的事,真多哩!上海許許多多漂亮人,常念“償”為“賞”,念“娛”為“誤”,念“廬”為“驢”。四角號碼及字典專家王岫廬先生,稱自己為“岫驢”——那是我多年前同他通電時,親自聽見的。倘然我像乙一樣,同他講語音學,倘然我也像乙那樣將小事弄成大事——我想我家中的電話早已打成碎塊。我聽見別人說“驢”,我跟他說“驢”;別人同我去“誤樂”,我就去“誤樂”;別人原諒我,不要我“賠賞”,我樂得不“賠賞”。
對于小事不注重,對于大事放松些——這是怠情哲理,然而卻是為人之道。痛苦的事,倘然不讓它從肩膀上飛過去,那末它一定會進你的心。詩曰:
倘然天墜下,
定有長人頂。
對于一“章”字,
為何硬挺挺?
原載一九四五年四月三日《新中國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