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齋隨筆·東坡自引所為文》譯文與賞析
東坡自引所為文
東坡自引所為文
【原文】
東坡為文潞公作《德威堂銘》,云:“元之初,起公以平章軍國重事,期年,乃求去,詔曰:‘昔西伯善養老,而太公自至。魯穆公無人子思側,則長者[1]去之。公自為謀則善矣,獨不為朝廷惜乎!’又曰:‘唐太宗以干戈之事,尚能起李靖于既老,而穆宗、文宗以燕安之際,不能用裴度[2]于未病。治亂之效,于斯可見。’公讀詔聳然,不敢言去。”按此二詔,蓋元二年三月潞公乞致仕[3]不允批答,皆彼所行也。又,《繳還乞罷青苗狀》云:“近日謫降呂惠卿告詞云:‘首建青苗,次行助役[4]。'”亦坡所作。《張文定公墓志》載嘗論次其文凡三百二十字,結之云:‘世以軾為知言。”又述諫用兵云:“老臣且死,見先帝地下,有以藉口矣。”亦其所作也。并引責呂惠卿詞亦然。乾道中,邁直翰苑,答陳敏步師詔云:“亞夫持重,小棘門、霸上之將軍;不識將屯,冠長樂、未央之衛尉。”后為敏作神道碑,亦引之,正以公為法也。
【注釋】
[1]長者:指有德行的人。[2]裴度:唐朝名相,字中立,漢族,河東聞喜(今山西聞喜東北)人。唐代后期杰出的政治家。憲宗元和時累遷司封員外郎、中書舍人、御史中丞。視行營中軍,還朝遇刺傷首。拜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封晉國公,穆宗時數出鎮拜相。官終中書令。[3]致仕:古代官員正常退休。一般致仕的年齡為七十歲,有疾患則提前。[4]青苗:青苗法,亦稱“常平給斂法”、“常平斂散法”。宋朝王安石執政后,實行的變法措施之一。宋朝初期,規定凡州縣各等民戶,在每年夏秋兩收前,可到當地官府借貸現錢或糧谷,以補助耕作。借戶貧富搭配,10人為保,互相檢查。貸款數額依各戶資產分五等,一等戶每次可借15貫,末等戶1貫。當年借款隨春秋兩稅歸還,每期取息2分,實際有重達三四分的。但實行的收效不大。
【譯文】
蘇東坡為文彥博所寫的《德威堂銘》中說道:“元皊初年,朝廷起用文潞公擔任平章軍國重事,但一年后文潞公卻請求辭職,皇帝下詔說:‘過去西伯侯喜歡在家中養老,所以姜子牙自己前來投奔他。魯穆公沒有遣人去侍候子思,便有有才學的長者離他而去。卿為自己著想因而辭去了這份職務,難道不為朝廷和國家感到可惜嗎?’皇帝又說:‘唐太宗因為遇到戰亂的事情,還能夠任用年紀已大的李靖,但唐穆宗和唐文宗在天下太平的時期,卻不能任用沒有患病的裴度。之所以出現治理混亂的現象,從這點就可以看出來了。’文潞公看完詔書后甚為震驚,再也不敢請求辭職還鄉。”根據對這兩道詔書的考察,大概是元皊二年三月文潞公請求辭官還鄉時,朝廷拒絕他的批答,這都是蘇東坡所執筆擬的。另外,《繳還乞罷青苗狀》里所說道的:“近日貶謫呂惠卿的告詞說,‘首先提議建立青苗法,然后推行助役法。'”也是蘇東坡所作的。在《張文定公(齊賢)墓志》記載了論述蘇東坡文章的三百二十字,文章的最后說道:“當世以蘇軾為知言。”又記述勸諫用兵說:“老臣如果死了,就能在地下與先帝相見,這樣就有借口了。”也是他所作。而且引用的斥責呂惠卿的話也是他作的。乾道年間,我在翰林院擔任直學士,在起草批答步帥陳敏的詔書中說:“周亞夫持事穩重,小棘門、霸上之將軍相形見絀;(程)不識率兵屯戍,在長樂、未央之衛尉中排第一。”之后為陳敏作神道碑,也引用了這句話,這正是效法蘇東坡的方法。
【評析】
本文是洪邁簡略摘錄記載蘇東坡為官期間所寫過的文章。蘇東坡學識淵博,在詩詞、散文各方面都有很高造詣,除了巨大的文學成就,他曾擔任過翰林學士,在政治上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功,負責為皇帝起草詔書,參與重大朝政的決策,地位很重要。蘇東坡從政之后不改文人秉性,在摘錄的這些蘇東坡寫的文章中就能夠看出這些特點。如蘇東坡為文潞公寫的詔書中引用了諸多歷史典故,用“昔西伯善養老,而太公自至。魯穆公無人子思側,則長者去之。”之理,替文潞公辭去官位感到惋惜,動搖文潞公辭官之心。然后說到唐太宗戰亂任用年邁李靖,穆宗、文宗在天下安寧時不任用裴度而出現治國混亂的現象,強調文潞公在朝中的重要性,由此阻止其辭官。其后還記載了《張文定公墓志》稱贊蘇東坡文章的話“世以軾為知言”等等。從上述中就可以看出,蘇東坡對典故史實十分熟悉,對事物有高深的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