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覺覺他、自利利他
自覺覺他、自利利他
《佛學大詞典》對“自覺覺他”的解釋是:大乘菩薩自己覺悟所修之法,又能令其他有情覺悟之。大意是說,大乘菩薩不僅自己對所修的佛法有所覺悟,而且能使其他眾生獲得覺悟。
而《佛光大辭典》注釋“自利利他”時說:自利,乃利己之意,即為自身之功德而努力修行,以此所產生之善果而自得其利;利他,乃利益他人之意,即非為己利,而為救濟諸有情而致力行善。用通俗的話來理解,自利就是以利己為主的修養;利他則是以對他人有利為目的的行為。
由此可見,自覺覺他、自利利他的行為是一種大公無私的表現,一種崇高的品行。對此,南懷瑾先生認為,從佛學的角度來看中國文化的大公無私,即“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
仔細想來,要做到“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又豈是輕而易舉之事?佛之所以能做到這一點,是因為他具有大公無私的博大胸懷和救濟蒼生的深遠目標。
所以南先生說:“佛在這個世界上,以師道當人的師表,教化一切眾生,救渡一切眾生,渡完了,他老人家就說‘再見’,不來了。”
看似南先生只是一味地在贊美佛的無私,羨慕佛的博大胸懷,實際上,南先生是在勸誡我們,人生路上,應該向佛學習,培養自己救濟蒼生、幫助他人崇高目標和大公無私的博大胸懷,做到自覺覺他、自利利他。
據說,有一天晚上,七里禪師正在誦經。忽然,燈苗攢動,一個蒙面人跳進七里禪師的房間,拿著一柄長劍對著禪師的后背,恐嚇說:“把你的錢財都給我,不然我捅死你!”
禪師依然誦著經,不理會強盜,頭也不回地說:“不要打擾我誦經。錢財都在壁柜里,你自己去取吧。”
強盜聽完,立即把壁柜里的錢財都裝進自己的袋子里,匆匆忙忙正準備離開的時候,禪師鎮定地說:“你不要把錢財都拿走,留一點我明天買花果供奉佛祖。”
強盜一聽,覺得禪師的要求很在理,于是,就解開袋子留下了些許銀兩。強盜又擔心禪師使詐,于是,急忙系上袋子準備離開。
這時候,禪師又說話了:“你收了別人的錢財,也不說聲謝謝嗎?”
強盜有些慚愧,于是對著禪師鞠了一躬,鄭重地說了一聲“謝謝”,便頭也不回地去了。
后來,這個強盜又因為盜竊而被捕入獄,在搜查強盜的家時,官府查到禪師的東西,于是派人請禪師去確認并領取失物。結果,在確認的時候,禪師卻說:“此人并非強盜,這些錢財是我送他的,他曾誠心地向我表示了謝意。”
聽到這話,強盜非常感激。當他刑役期滿,重獲自由的時候,便遁入佛門,皈依于七里禪師。
這是七里禪師用自己的修行覺悟成功影響強盜的一個真實例子。正是因為七里禪師心胸寬闊,有自覺覺他、自利利人的品行,所以才會說強盜不是強盜。也正是因為禪師能自覺覺他、自利利人,最后強盜才會選擇皈依于七里禪師、遁入佛門,而不是皈依于歪門邪道。
由此可見,自覺覺他、自利利他不僅是一種行為,更是一種難能可貴的品行。
所以,南先生暗示我們,在與人打交道的過程中,我們要做一個大公無私、心胸寬闊的人。能如此,也便能做一個自覺覺他、自利利人的人了,進而也能與人為善了。對此,南先生本身也為我們樹立了一個良好的榜樣。
南先生初到臺灣的時候,日子過得很清貧。盡管如此,他還是時刻想著要幫助別人。當時,臺灣經濟不發達,人們的生活普遍都很拮據。當南先生得之鄰居家已經窮到揭不開鍋的地步時,就把自己僅剩的米偷偷地放在了鄰居家門口。
后來,每當有人向南先生求助的時候,他總是把自己辛苦賺來的錢拿出來,竭盡全力幫助別人。
對學生談到這個問題的時候,他也總是建議自己的學生,要樂于助人,并且告誡學生,不要等到發財之后才說要幫助別人,幫助別人可以從點滴做起,要從現在開始。
幫助別人,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也是南先生慣常的習慣。南先生不僅將這樣的品行付諸實踐,也教導自己的學生要做樂于助人的人,這不就是自覺覺他的表現嗎?而南先生用自己辛苦賺得的錢幫助別人,不正是自利利他的表現嗎?
生活中,我們也應該如南懷瑾先生一樣做一個自覺覺他、自利利他的人,不斷培養和鑄就自己自覺覺他、自利利他的博大胸懷和大公無私的品行。如此一來,也便能夠成為一個擁有博大胸懷、與人為善的人,也便能與人友好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