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丁憂制度的延伸——“奪情”》賞析
丁憂制度的延伸——“奪情”
【點睛之筆】
“奪情”又稱“奪哀”或“奪喪”,是由“丁憂”所派生的一項重要官場人事制度。
【經(jīng)典解讀】
奪情可以說是丁憂制度的延伸。政治人物遭父母之喪,需丁憂守制,解職離崗三年。但是對朝廷而言,重臣如果回家丁憂守制會造成國家政務(wù)無法正常運行。在邊患危機、發(fā)生兵戰(zhàn)等緊急的時刻,朝廷用人之急就會與丁憂制度發(fā)生沖突,這時候,奪情就是“移孝為忠”,重公義而掩私情。“奪情”主要包括兩種情形,一種是對于一些重要的大臣,即使是遭受父母之喪,朝廷也不讓他們棄官去職,要求他們繼續(xù)留任,素服辦公。如光緒八年(1882),直隸總督李鴻章母親亡故,需丁憂居喪,但當時李鴻章不僅管理著各國通商的事務(wù),還兼顧著訓練直隸軍隊和北洋水師。他的位置別人無法取代,于是,清朝政府就催促其行孝百日后即刻回任辦公。第二種是官員喪期還沒滿,由于朝廷公務(wù)緊急,也會特許其終止為父母服喪守制,重新起復任職。例如734年,張九齡正在家鄉(xiāng)丁憂母喪期間,突然接到了來自京城的加急詔書,唐玄宗令其起復中書侍郎同平章事。一般官員都以“奪情”為榮,這表明朝廷對自己的看重,但也有人固辭皇帝起復而堅持服完三年喪的,稱為“奪服不起”。例如唐朝的張說老母仙逝,他依例辭職回家守制。朝廷看重他,居喪未滿,又把他請出來擔任黃門侍郎,張說是個講原則的人,別人以奪情為榮,他卻要老老實實地在家守三年孝。朝廷拗不過,只好順著他,這也使他得到了廣泛的贊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