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文藝美學要略·論著·《論靈感》
外國文藝美學要略·論著·《論靈感》
奧斯本作。奧斯本是英國當代美學家, 《英國美學雜志》主編。他的這篇《論靈感》是《英國美學雜志》和美國《美學與藝術批評》雜志近十多年來僅有的一篇專門論述靈感問題的文章。這篇文章在當代西方美學的有關這個問題的論述上,是有一定的代表意義的。
奧斯本的《論靈感》簡要論述了靈感這個概念所大致經(jīng)歷的三個主要階段即柏拉圖時代、十八世紀以及當代,并提出了他自己關于靈感的看法。他首先論述了在柏拉圖時代,靈感的傳統(tǒng)上的含義是在公元前五世紀末被德謨克利特采用并由柏拉圖加以發(fā)揮的。即所謂靈感等同于神賜的迷狂。柏拉圖把詩人描繪成一種被神賜的迷狂所支配的人,詩人所能做的不過是象鐵環(huán)被磁石所吸引那樣,在做著神要他做的事。在靈感降臨之時,詩人藝術家完全處于一種不能自知其所以然的“迷狂”狀態(tài)中。奧斯本對柏拉圖將靈感歸結(jié)為迷狂持一種不以為然的態(tài)度,這是比較正確的。其次,他論述了十八世紀時靈感等于天才的普遍看法。奧斯本著重論述了康德的觀點。康德“不厭其煩地重復說天才是一種不能用明確的規(guī)則來規(guī)定的藝術創(chuàng)造力。因為他把美麗的藝術看作是一種技巧,這種技巧的作用就在于它能夠制造一些美的事物,并且還因為康德認為美不能通過概念建立起來。因此他就把美的藝術定義為‘天才所創(chuàng)造’的藝術。”當時另一種有代表性的看法是浪漫主義認為的,靈感從內(nèi)部得到源泉,是天才自然而然的、不受任何約束的流露。奧斯本認為這時西方的靈感概念最接近于東方的理論。再次,他分析了靈感與直覺、無意識的關系,在當代有相當一部分西方美學家把靈感等同于一種無意識的直覺。把靈感看作是一種看不見的影響,并且是一種不知不覺的出自內(nèi)心的力量,是由無意識的精神中放射出來的。作者認為這與日益增長的弗洛伊德學說和精神分析學的影響是有很大關系的。但奧斯本對弗洛伊德的學說并不滿意,于是在文章中他想從一種“無意識的理論中提出一種修改了看法的靈感理論”。他認為“優(yōu)秀的藝術作品不可能僅僅通過自覺地運用某些已知的規(guī)律和方法就能產(chǎn)生出來。”所有優(yōu)秀的藝術品都具有一種突出的審美特質(zhì),而“這些審美特質(zhì)不能通過有意識的仔細考慮過的計劃而獲得”,那么依靠什么而獲得呢?他認為是依靠一種直覺的因素,這就是他對靈感的看法。他所強調(diào)的直覺不同于弗洛伊德的“無意識”的觀點,因為人們在直覺一個審美對象時,他的大腦中應當是有一些有意識的沉積的。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從西方的標準看,奧斯本的主張顯得相當傳統(tǒng)。
靈感是一種比較復雜的心理學現(xiàn)象,奧斯本這篇文章還不能說正確地解答了這種現(xiàn)象,但它對人們認識靈感還是有一定的啟示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