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藝審美分類創造·浪漫派音樂
文藝審美分類創造·浪漫派音樂
指十八世紀末、十九世紀初發端于德奧、 并波及整個歐洲的具有浪漫主義特征的音樂。 其主要代表人物有韋伯、 舒伯特、 柏遼茲、 羅西尼、 舒曼、 門德爾松、 蕭邦、 李斯特等。 有的音樂史家將瓦格納、 布魯克納、沃爾夫、馬勒、里查·斯特勞斯以及早期的勛伯格、 勃拉姆斯等人稱為后期浪漫派。
浪漫樂派繼承和發展了古典音樂的傳統, 在作品中深刻地表現了理想與現實之間的矛盾。 并通過生與死、 孤獨與愛情、 熱愛大自然、追求理想與幻想等抒情題材, 表達出知識分子階層對現實生活的不滿, 以及對未來自由、 幸福生活的向往。
重主觀、 尚感情是浪漫派音樂的一個重要的美學特征。 浪漫派作曲家十分重視音樂表現的主觀性,注重在作品中抒發主觀強烈的思想感情。 浪漫派作曲家擅長塑造抒情性音樂形象, 擅長個人心理刻劃,這些特點都有利于浪漫派作曲家充分地抒發主觀強烈的感情。
偏重于歷史與神話等幻想性題材是浪漫派音樂另一重要特征。 許多浪漫派音樂作品的內容都直接取材于歷史傳說和神話故事, 題材上具有很突出的幻想性特點, 如瓦格納的歌劇作品大部分都是神話題材。 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浪漫派作曲家對現實感到失望, 借助幻想性題材表現現實中不存在的理想。
形式自由、 手法多樣是浪漫派音樂又一突出特點。 浪漫派作曲家不拘泥于古典音樂傳統形式, 在音樂的形式、 表現手法上力求創新。他們在作品中加強了主題旋律的抒情性, 豐富了和聲、 調性的色彩,對曲式構造的處理比古典音樂更為自由。 在音樂體裁上, 浪漫樂派還發展了標題交響詩、 標題性器樂小品以及隨想曲、 狂想曲、 間奏曲等, 擴大了音樂表現的領域, 豐富了音樂的表現力。
注重音樂同其它藝術形式的聯系, 追求音樂的詩意性也是浪漫派音樂的重要特征。 浪漫派音樂作品中的許多題材直接取自于詩歌、 戲劇、 小說、 繪畫、 雕刻等作品, 許多浪漫主義作家也十分重視音樂作品的詩意性。 瓦格納認為, 音樂如果不包含著詩意的目的, 是沒有意義的。 李斯特首創了標題性交響詩的體裁, 突出表現了音樂詩意美的特點。 浪漫派有積極、 消極之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