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猶太人問題
馬克思批判青年黑格爾派的一篇重要著作。寫于1843年秋,定稿于1844年1月。1843年3月馬克思退出《萊茵報》以后,于1843年10月移居巴黎,并同阿爾諾德·盧格一起創辦《德法年鑒》。《論猶太人問題》就是發表在《德法年鑒》創刊號上公開批判青年黑格爾派的第一篇文章。馬克思之所以選擇這個問題作為同青年黑格爾派正式論戰的第一個題目,是因為多年來深受基督教國家歧視和迫害的德國猶太人,在40年代開展了爭取民族、宗教、政治、經濟等方面平等的斗爭,而青年黑格爾派首領鮑威爾卻對此進行唯心主義歪曲,把猶太人問題歸結為宗教問題,認為如果猶太人放棄其宗教,就能取得各方面的平等,也就意味著政治上的解放,并發表了兩篇長文。馬克思在《論猶太人問題》中,批判了鮑威爾觀點的錯誤,考察了宗教問題和反宗教斗爭的實質,認為宗教不是決定社會政治經濟生活的原因,它只是社會經濟狀況的一種表現和反映;宗教問題的最終解決取決于現存社會政治斗爭的發展,社會主義性質的革命是解決宗教問題的唯一途徑。他賦予“政治解放”和“人類解放”兩個概念以新的含義,指出,所謂政治解放就是主張政教分離反對君權神授的資產階級民主革命;緊接著政治解放之后的人類解放,則是通過消滅私有制及維護私有制國家的社會主義革命使人們獲得的解放。《論猶太人問題》體現了馬克思新的世界觀的一些基本觀點,標志著馬克思的思想發展到了唯物主義和共產主義的新階段。列寧曾高度評價這篇文章,說它是“馬克思的特別優秀的著作”,而且把它看成是馬克思世界觀轉變的重要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