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甲
作者: 賈玉民 【本書體例】
道光二十四年夏,歸自寶應,同舟彭貳尹者,江西人,說新城王氏兄弟,甲乙同居,甲妻李,乙妻陳。陳美而賢,李妒而狠,而貌亦中人。乙為土寇所掠,數年無音耗。甲與李謀曰:“乙久不歸,其殆死矣。今有婦在,惰而能食,不如嫁之,且姿美可得厚聘。”他日示意于陳,不可;強之,以死自誓。由是變易素服,深自謹飭。
李言于夫曰:“是不可以善處。若與媒氏議之,第求多金,強載而去,何患不從?”甲曰:“善。”城有富人,將納妾,以百金聘之。甲既得金,私與媒氏約曰:“陳善作偽,語以為妾必不愿。若夜以火入,見白飾髻發載之,及城而后改妝焉,事則諧矣。”屆期,甲先出,若為不知者。陳氏將臥,聞門外喧擾聲,既又刺刺作私語。竊聽一二,知有變,急滅燈火,為投繯計。李遽闖入,曳陳出。陳不從,互相支拄,兩人假髻皆墮地。時迎娶之人催促擾攘。李曰:“勿亟,行將出矣。”匆遽間,足蹴(cù醋)地上有物,拾之,髻也,戴之而出。眾見髻發白飾,洶洶扶曳登輿。李呼:“誤”,眾人皆不聞。及城,妝易,李復自辯非是。富人舉酒笑曰:“是遁辭也。新人豈有誤者?即誤,不可反矣。”代解衣扣,遂與成婚。
明日甲歸大恚(huì會)。陳初不解其故,至是始知李之誤代已行也。甲欲反婦,詐索富人多金,不允,將訟諸官。眾人調停未定,而乙竟還家。陳訴知變服之由,相持大哭。甲聞乙返,棄婦于富室而遁,終身不敢復歸。
天河生曰:“巧哉,天也!”
(選自《金壺七墨》)
道光二十四年(1844)夏天,我從寶應縣回來時,同船有個叫彭貳尹的,江西人,說起新城縣的王氏兄弟。他們甲乙兩人還在一起生活,甲的妻子姓李,乙的妻子姓陳。陳氏漂亮而賢惠,李氏嫉妒而狠毒,而且長相平常。乙被土匪綁架走了,幾年沒有音信。于是甲與李氏商量說:“乙這么久沒回來,恐怕已經死了。現在他老婆在這里,懶惰而且吃的多,不如把她嫁了,況且她姿色很美,可以得到豐厚的聘禮。”有一天李氏把這意思告訴了陳氏,陳氏不愿;強迫她,她則發誓至死不從。從此陳氏就改穿了白色服飾(孝服),十分謹慎,小心地提防。
李氏對丈夫說:“這件事不能善罷甘休了。你與媒人商量商量這件事,只要得到豐厚聘金,就強力把她弄上轎載走,還用怕她不從?”甲說:“好。”城里有個富翁,準備娶小老婆,于是就以百兩銀子聘定了陳氏。甲收了聘金后,就私下里和媒人約定說:“陳氏好裝假,如果說讓她當妾肯定不同意。假若夜里點著燈籠火把突然進來,看見一個發髻上戴白色裝飾的就拉上轎載走,到城里后再給她換妝,事情就會辦成了。”到約定的時間,甲先離開了家,好象是不知道這事。陳氏將要躺下睡覺,突然聽到門外有喧嘩擾攘之聲,之后又聽到嘰嘰喳喳的悄悄說話聲。陳氏偷偷地聽到了三言兩語,知道發生了變故,趕忙滅了燈,準備上吊自殺。李氏突然闖入室內,拉陳氏出來。陳氏不聽,互相拉扯推搡,弄得兩人的假髻都掉到了地上。這時迎親的人一直吵嚷催促,李氏說:“不要急,馬上就要出來了。”匆忙中腳踢著地上一件東西,撿起來一看,是發髻,就戴上出來了。眾人見她發髻上有白色裝飾,鬧哄哄地就連摻帶拉地弄上了轎。李氏呼喊“錯了”,眾人都不聽。到了城里,換了衣妝,李氏仍然自己說明娶錯了人,富翁舉起合巹酒杯笑道:“這是推托的話,新娘子怎么會有錯的?即便錯了,也不能回去了。”就動手替李氏解扣脫衣,與她成了婚。
第二天甲回家后非常氣恨。陳氏起初不知道原因,這時才知道了李氏錯替自己出嫁了。甲想要回李氏,并以此為由訛詐富翁一筆大錢,富翁不答應,將要到官府打官司。眾人調停尚未解決,而乙此時終于回到了家來。陳氏告訴了丈夫自己穿白衣的原因,二人相抱大哭。甲聽說乙已回來,也就把妻子丟給富翁,自己逃跑了,終身不敢回來。
天河生聽到這事,說:“巧啊,老天哪!”
“聰明反被聰明誤”,這句俗語是對那些所謂聰明人——好搞陰謀,耍花招者下場的概括。本篇的王甲夫婦,可以說是“機關算盡太聰明,反誤了卿卿性命”,落了個可悲結局。
這也是一出喜劇,李氏想嫁(賣)陳氏,誰知一差二錯反把自己又嫁了人,成為世人的大笑柄。當李氏聲聲申辯“非是”時,富翁舉酒說:“是遁辭也……即誤不可反矣”,讀者至此,看到李氏那可憐相,弄巧成拙,誰個不發出會心的微笑?
本篇王甲夫婦與《讓妻》中的某乙,恰是善惡的兩極。某乙對朋友之妻尚且誠心照撫,而王甲對親弟弟之妻卻百般算計,僅僅為了那百金的聘禮。作者在《讓妻》中贊揚普通群眾中的高貴品質,那么在這篇則是譴責市儈唯利是圖全然不顧親情、道義的可恥行為了。
“巧合”、“誤會”,是作者的主要手法。故事關鍵在于那白發髻。巧就巧在陳氏堅貞,非夜間“以火入”,象搶親一樣方可娶走不可,而夜間則昏暗中容易弄錯;巧又巧在陳氏堅貞不從,兩人推拉支拄,假發髻都抓掉了地,李氏胡亂撿起一個戴上,才忙中出錯。巧還巧在是富翁討妾,因其富,才敢將錯就錯,占有李氏;因其是討妾,當然情急,所以僅有中人之姿的李氏,也就暫時可滿足欲望,不管錯否,“遂與成婚”。“無巧不成書”,故事的巧合,使這篇小說趣味盎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