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臣秀吉
【介紹】:
日本戰國時代末期完成日本統一事業的著名軍事家、政治家,江戶時代(1603-1868年)封建統治體制的奠基者。出生于尾張愛知郡一個貧苦農民家庭,幼年喪父,八歲便開始流浪生活。十八歲回尾張,不久,投奔織田信長幕下,以后一直追隨信長,沖殺于戰場,因屢建戰功,先后取得武士和貴族身份。1577年,信長分兵三路,展開全國規模的統一戰爭。秀吉擔任西路總指揮,統一了包括四國、九州一帶等重要地區。秀吉以姬路城為據點,先后平定播磨、備前、美作、但馬、因幡等五國,因而在信長諸將中威信大增。1582年6月,織田信長死于兵變,秀吉于1583、1584年兩度興兵排除了異己之后,使他確立了信長事業實際繼承人的地位。秀吉隨后連續進行了三次大的戰役來完成信長的未競的統一事業。1585年,揮師十萬,平定本州中部地區。1587年,興兵三十萬,席卷九州,直搗鹿兒島。1589年,又集二十六萬兵力,攻東京都,包圍小田原,迫使北條氏投降,隨后又陳兵東北地區,至此,共平定三十八國。1590年,完成了統一全日本的大業。在統一過程中,他一反過去的傳統慣例,盡管總管天皇朝廷的軍政大權,卻不稱將軍,不設幕府,以借天皇的權威,使自己的權力蒙上神圣的靈光。在加強統治的過程中,他重視擴大中央政權的財政基礎,提取全國封建領主地租總額的十分之一、全國礦山的大部分收入,并壟斷全國主要城市工商業的賦稅,使中央政權擁有強大的經濟實力。與此同時,又實行一系列加強中央政權的政策。他在全國范圍內進行土地清丈調查(“檢地”),實行“一地一作人”制度,并根據耕地面積、單位產量和農民人數,制定新的征稅政策:農民須交收成的三分之二,其余三分之一歸自己,稱為“二公一民”制度。法律還規定農民只能世代務農,不得棄耕改業遷往他處,并把農民編成五人組或十人組,實行連保制等,加強對農民的統治。此外,還規定了全國封建領主領地的領有權須得到中央政權的承認,須承擔政治、經濟、軍事義務。對于工商業者,他實行又鼓勵又限制的政策,允許工商業者自由營業,廢除關卡,統一度量衡,鑄造全國流通的貨幣,修筑道路橋梁,制定船舶制度,發展海外貿易;同時又對工商業者的活動加以種種限制,強迫堺和京都等城市的工商業者遷往大阪,并把京都、大阪、堺、博多、長崎等最重要的工商業和貿易的中心城市,作為自己的直轄領地,又不斷通過御用的“商人司”、“職人頭”(即手工業者的把頭)把工商業者重新納入統一王權的封建控制之下。豐臣秀吉在完成國內統一后,緊接著就發動了侵略朝鮮的戰爭。1592和1597年豐臣秀吉兩度進攻朝鮮,在朝中兩國人民聯合打擊下,遭到可恥的失敗。1598年8月,豐臣秀吉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