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國
古希臘客觀唯心主義哲學家柏拉圖的主要著作,亦譯《共和國》、《國家篇》。全書共分十章,用對話體裁寫成。柏拉圖著述《理想國》時,古希臘以雅典為首的各城邦工商業奴隸主已推翻了貴族奴隸主的專制統治,建立了奴隸主的民主政治。但奴隸制社會的階級矛盾日益尖銳,奴隸主階級內部貴族奴隸主和工商業奴隸主之間的矛盾也十分激烈。為了解決社會矛盾,各階層思想代表提出各種不同的政治學說。柏拉圖在《理想國》中,站在奴隸主貴族派的立場上,反對民主政治,主張恢復貴族統治,把建立貴族奴隸主專制的國家作為他最高的政治理想。《理想國》一書的中心思想是討論在“理想國”里公民應具有的美德和國家的構成原則。柏拉圖認為,美德有四種:智慧、勇敢、節制和公道。智慧,是“妥善的謀劃”和治理國家的知識;勇敢,是在任何情況下,“都巍然不動,信守不渝”,為國家效命疆場;節制,則是“控制某些快樂和欲望”;公道,對個人來說,就是“做自己的事情而不干預別人的事情”,對國家來說,就是使“每個人應當只做一件適合他的本性的事情”。公道是其它三種美德的基礎。柏拉圖認為在“理想國”里,除奴隸以外,自由公民因本性不同分為三個等級:第一等級是執政的統治者,他們的本性是理性,以智慧為美德,即“真正的哲學家”,“集權力和智慧于一身”,治理國家;第二等級是武士,他們的本性是意志,以勇敢為美德,守衛國家,效命疆場;第三等級是農民和手工業者,他們的木性是情欲,以節制為美德,專門從事生產勞動。這三個等級各司其事,這個國家就是公道的;而他們之間互相干預,彼此替代,則是國家的大害。柏拉圖主張在“理想國”里實行公產制,沒有私有財產,集中食宿,公妻公子女,對公民實行嚴格的教育和訓練。馬克思指出:“在柏拉圖的理想國中,分工被說成是國家的構成原則,就這一點說,他的理想國只是埃及種姓制度在雅典的理想化”(《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405-406頁)。《理想國》一書的許多思想對后來的剝削階級的政治學說有很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