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藝美學要略·學說與流派·神與物游
中國文藝美學要略·學說與流派·神與物游
劉勰《文心雕龍·神思》篇中提出的觀點,揭示了創作中審美對象與審美感受的關系,以及反映對象與創作主體的關系。
“神與物游”所揭示的藝術創造的思維特點,即創作中作者必須體物,體物首先必須把握物,并消化物,再藝術地創造對象物,這就有主體的與客體的結合,結合中達到神從物始,物隨神化,消除主體與客體、時間與空間的一切距離。藝術創作的開始過程, “物”與“神”是對立的,必須發揮主體的能動創造性,通過聯想、想象,賦物以情感與意義,才能化景物為情思,實現主客體的統一。
“文之思也,其神遠矣。故寂然凝慮,思接千載;悄然動容,視通萬里;吟詠之間,吐納珠玉之聲;眉睫之前,卷舒風云之色。其思理之致乎!故思理為妙,神與物游”。這其中關鍵是“神”。它一般指人的主觀領域中一切思維活動能力而言,包括思想、感情、意志、愿望、想象等方面的內容。強調
“神與物游”,就是要求對于物的反映,當以神載物,創造主客體統一的藝術形象。要實現以神載物,首先在于體物,由體物而化物,這種體物與化物的過程,使對象主體化,主體對象化,藝術形象的特質由此而具。劉勰認為神思在于運用。 “夫神思方運,萬涂竟萌,規矩虛位,刻鏤無形。登山則情滿于山,觀海則意溢于海。我才之多少,將與風云而并驅矣”。神到之處,才有對于物的接受和再現的可能,才思在再現中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他指明,運用神思不能離開物,感物而又不能離開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