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三
【介紹】:
無產階級革命家,中國工人運動的杰出領導人之一。原名李隆郅,1899年11月出生于湖南醴陵縣陽三石。1919年赴法國勤工儉學,1920年和趙世炎等一起,組織了“勞動學會”,在旅法的中國學生和工人群眾中開展革命活動,1921年回國參加中國共產黨。1922年他和劉少奇受湖南共產黨組織的委派,到安源從事工人運動,成立安源路礦工人俱樂部,任俱樂部主任。1922年9月,和劉少奇等一起,領導了安源路礦工人罷工。1923年任中共武漢區委書記,從事地下工作。1924年任上海區委職工運動委員會書記。1925年任上海總工會委員長,參加領導了震動中外的五卅運動,為中國人民的反帝斗爭作了很大貢獻。1925年冬,他去蘇聯參加赤色職工國際大會,1926年回國,在第三、第四次全國勞動大會上,均被選為中華全國總工會執行委員,積極領導了武漢和華中地區的工人運動。
1927年蔣介石、汪精衛相繼叛變革命后,隨同周恩來到江西,參加了八一南昌起義。1927年12月以后,任中共廣東省委書記,在香港、廣州堅持地下工作。1928年冬到1930年,他在上海,擔任中共中央常委兼秘書長、宣傳部長等職。1930年犯過“左”傾冒險主義錯誤,但不久就認識改正了自己的錯誤。1931年去蘇聯學習,曾先后參加過赤色職工國際和外國文出版局工作,主編過《救國時報》,主持過馬克思主義經典著作的翻譯工作,對傳播馬克思主義作出了一定的貢獻。在此期間,由于蘇聯的肅反擴大化,于1938年2月至1939年11月在蘇聯過了一年零9個月的鐵窗生活。
1945年在中國共產黨的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上,被選為中央委員。1946年從蘇聯回國,先后擔任軍調部東北三人小組成員、中共中央東北局委員、敵工部長、職工部長等職,為解放戰爭的勝利,為東北根據地的開辟和建設,作出了積極的貢獻。1948年上半年任中共中央東北局職工運動委員會書記。1948年8月在第六次全國勞動大會上,當選為全國總工會副主席、黨組書記,并負責主持全國總工會的日常工作。在此期間,他貫徹執行中央的工運方針,主持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在組織全國工人階級為鞏固新生的人民政權,恢復國民經濟,開展勞動競賽,提倡企業民主管理,建立勞動保險制度,以及在勞動保護、勞動立法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新中國成立后,他歷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員、勞動部部長,中共中央書記處第三辦公室副主任、中共中央工業交通工作部副部長、中共中央華北局書記處書記等職。他曾為《毛澤東選集》俄文版做過精細的校審工作。1956年,在中國共產黨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上被選為中央委員,并曾是第五屆第六屆中央政治局委員。1959年當選為政協第三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李立三為革命英勇奮斗幾十年,走著一條坎坷不平的道路,始終忠于黨忠于人民,任勞任怨、勤勤懇懇地為人民服務。在“文化大革命”中,他不顧林彪,“四人幫”一伙的誣陷迫害,堅持原則,顧全大局,尊重歷史,實事求是,公正地為許多人的歷史作證,表現了一個共產黨員的堅強黨性。1967年6月22日因受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迫害,含冤去世。詳見唐純良著《李立三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