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偉業《秣陵口號》原文、注釋、譯文、賞析
吳偉業
秣陵口號
車馬垂楊十字街,河橋燈火舊秦淮。
放衙非復通侯第,廢圃誰知博士齋。
易餅市傍王殿瓦,換魚江上孝陵柴。
無端射取原頭鹿,收得長生苑內牌。
作者簡介 吳偉業(1609—1672年),字駿公,號梅村,別署鹿樵生。江蘇太倉人。明崇禎四年(1631年)進士,曾任翰林院編修、左庶子等職。清順治十年(1653年)被迫應詔北上,翌年被授予秘書院侍講,后升國子監祭酒。三年后以奉嗣母喪為由乞假南歸,此后不復出仕。明末清初著名詩人,初學以唐代元稹、白居易為代表的“長慶體”,后自成新吟,稱為“梅村體”。著有《梅村家藏稿》《綏冠紀略》《春秋地理志》。
題解 秣陵,秦始皇改金陵為秣陵。口號,詩歌創作中口占的意思,即時作詩。此詩為清初作者重游南京城時所寫。
簡析 詩人身為明朝遺老,重游清初的金陵即景生情,口占此詩。全詩具體描繪了南京改朝換代后的滄桑巨變,物是人非。通過對舊都殘宮、故景舊物的今昔對比,充分表達了作者強烈懷舊的遺民心理與深沉的金陵情結,凄愴而悲憤之情躍然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