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庭式娶盲女文言文翻譯及注釋 劉庭式娶盲女文言文啟示
《劉庭式娶盲女》選自南宋·吳曾《能改齋漫錄》。
文言文
齊人劉庭式未及第時,議娶其鄉人之女,既成約而未納幣也。庭式及第,其女以疾,兩目皆盲。女家躬耕,貧甚,不敢復言。或勸納其幼女,庭式笑曰:“吾心已許之矣。雖盲,豈負吾初心哉!”卒娶盲女,與之偕老。
翻譯
山東人劉庭式在科舉考試落榜的時候,他的父母為他討論要他娶和他們同鄉的人的女兒,后來兩家已經形成婚約,但還沒有嫁入。劉庭式考上科舉考試,自己的未婚妻子因患疾病,兩眼都瞎了。女家是農耕之家,很窮,不敢再提起(婚事)。有人規勸他迎娶那家的小女兒,劉庭式笑著說:“我的心已經屬于她了。雖然(她)失明了,我(又)怎么可以違背我早先的心意呢?"最終(劉庭式)迎娶了盲女,與她和好到老。
注釋
1.齊:指齊州,今山東境內。
2.未及第:沒考上科舉名次。
3.納幣:男方向女方送聘禮。
4.納:娶。
5.卒:最終。又,《廉頗藺相如列傳》:“卒相與歡,為刎頸之交。”
6.偕:與.......一起,同。
7.許:答應。
8.既:已經。
啟示
《劉庭式娶盲女》贊揚了劉庭式誠信、積極承擔責任的崇高品質。《劉庭式娶盲女》給我們的啟示:一個人無論貧富貴賤,自己的條件發生了怎樣的變化,都要遵守自己的諾言,要像劉庭式一樣做一個有情有義的人,糟糠之妻不可棄。忠貞的愛情是以志同道合為基礎的,不會因身體狀況的改變而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