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學校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會議學校安全綜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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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會議學校安全綜合治理篇一
我校在上級領導的正確指導下,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的安全工作,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在安全教育工作中,我們認真落實“一把手”工程,校長是學校安全責任人,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書記具體負責,安全工作的安保員、班主任以及工作人員是安全工作的具體責任人,我們成立了安全領導機構,建立安全工作制度,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安全工作時時有人抓,處處有人管。對學校的安全工作、本期作如下總結。
一、學校安全工作排查情況方面
我們成立了校長為組長、副校長為副組長的排查小組,每學期開學前全面檢查一次,以后每周排查一次,。
二、學校及周邊治安安全情況方面
我們多次治理周邊環(huán)境。此項工作由組長李瑞林、副組長李青華,組員:各班班主任為領導小組。每學期制訂了方案。我校德育領導小組,抓政教的李瑞林每學期對學生進行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教育、禁毒教育,網絡成癮的危害與預防教育,防治措施得力。學校還成立了領導和教師的全天值班制度,每天由一名校領導和保衛(wèi)人員及教師值班。
三、學校及周邊文化環(huán)境情況方面
我校周邊沒有營業(yè)網吧,校園周邊沒有歌舞廳、錄相、影院,也沒有出售盜版、非法出版物、淫穢光盤及音像書刊的攤點。
四、學校食品安全情況方面
我們學校食堂向外承包,食堂的從業(yè)人員每年檢查身體一次,一定持證上崗。對食堂炒的菜每餐都要留樣,而且炒菜的師傅經常堅持先嘗吃,然后再給學生分發(fā)。學校的食堂,每周由校長和副校長檢查一次,沒有發(fā)現有“三無”產品。食堂管理制度齊全,均有衛(wèi)生許可證。
五、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方面
我們學校成立了以校長為組長,副校長、總務為副組長,成立了校園安全小組、食堂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機構健全,各項規(guī)章制度齊全,各項預案齊全,而且每學期都開展了活動。學校還建立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學校與學生、學校與家長還簽訂了安全方面的協議書和責任書。
六、學校安全保衛(wèi)情況方面
我們學校門衛(wèi)管理制度齊全,24小時值班,學生寢室有專人負責,每晚有兩人值班,領導和值班人員夜間經常巡邏。
七、校舍安全情況方面
學校的教學樓、師生宿舍、學生食堂全部是近期修建的,學校操場未硬化。我校樓道沒有聲控燈,但是,我們卻安全了應急照明燈,貼有疏散標志。
八、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情況方面
我們學校的學生宿舍、食堂、圖書室都有消防滅火器,并對管理人員進行專門培訓。學校的教學樓、宿舍通道暢通。學校有消防工作預案。成績只能說明過去,我們將繼續(xù)努力,再創(chuàng)輝煌。
學校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會議學校安全綜合治理篇二
為認真吸取近年來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教訓,切實加強全區(qū)火災防控工作,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fā)勢頭,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按照國務院、省、市安委辦統一部署,經區(qū)政府同意,區(qū)安委辦決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區(qū)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大力規(guī)范維修改裝行為,重點推動建設一批智能電動車集中停放充電點,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guī)范,不發(fā)生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杜絕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的發(fā)生。
(一)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無證非法生產、不按標準或者降低標準生產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二)電動自行車流通銷售。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和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三)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險裝置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
(四)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違規(guī)停放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qū)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在人員密集場所、“群租房”、“三合一”場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員經?;顒拥目臻g內停放或充電,占用汽車停車庫與汽車混合停放,與相鄰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離。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及“飛線”充電現象,充電設施安裝不規(guī)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
(一)落實標準規(guī)定。引導相關單位積極貫徹落實《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guī)范》(gb17761—20xx),穩(wěn)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落實國家不鼓勵發(fā)展共享電動自行車政策,督促共享單車企業(yè)限期清理回收共享電動自行車。
(二)規(guī)范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qū)域違規(guī)停放、充電現象;積極勸導群眾不要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不“飛線”充電。推進電動自行車集中規(guī)范停放、充電,督促指導新建住宅小區(qū)、勞動密集型企業(yè)、大型商場市場等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同步建設具備過載保護、功率監(jiān)測、充滿自停、故障報警等功能的電動自行車智能集中充電系統,老舊住宅小區(qū)等要列出計劃逐步增設,20xx年底前,全區(qū)推廣建設電動自行車智能集中充電系統不少于70套、建設面積不少于0.7萬平方米;推廣安裝電氣火災監(jiān)控和可視監(jiān)測系統,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三)依法嚴格整治。嚴格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的監(jiān)管,整頓維修改裝市場,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改裝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行為。督促村(居)民委員會、建設管理單位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檢查和宣傳提示,發(fā)現違規(guī)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嚴肅處理,并督促建立嚴格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嚴防整治過后出現反彈。對電動自行車引發(fā)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并依法倒查生產、銷售、改裝等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強化宣傳教育。充分運用各類媒體,及時曝光違法生產企業(yè)和銷售、改裝單位,宣傳違規(guī)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引導群眾購買、使用質量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電池、充電器等配件。廣泛張貼公安部《關于規(guī)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和我省《電動車停放、充電場所和民用建筑燃氣使用場所消防安全須知》,通過制作動畫、掛圖、橫幅、標語等方式宣傳通告內容,大力普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知識。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通過微信、微博、短信、“微警務”等平臺向廣大群眾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教育,轄區(qū)內發(fā)生電動自行車火災的,及時開展現場警示教育。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和建設管理單位、物業(yè)服務企業(yè)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同時,積極發(fā)動群眾舉報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規(guī)行為。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7月15日之前)。各鎮(zhèn)街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將治理任務、工作責任落實到各社區(qū)、行政村和有關部門。要發(fā)布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通告,發(fā)動社會廣泛參與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7月15日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fā)動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并積極進行整改。探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鎮(zhèn)街安委會是組織實施綜合治理的責任主體,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制定有關標準規(guī)定,明確相關部門職責,推動落實綜合治理各項工作。
(二)各鎮(zhèn)街具體負責使用管理方面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組織對轄區(qū)居民住宅小區(qū)和小單位小場所進行排查檢查,開展經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時發(fā)現和制止電動自行車違規(guī)停放、充電等現象。
(三)負有監(jiān)管職責的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職能分工,負責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方面的監(jiān)督檢查,督促落實綜合治理工作。
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jiān)管,強化電動自行車生產許可準入,加大對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生產企業(yè)的監(jiān)督檢查力度,嚴厲查處無證非法生產、不按標準或降低標準生產行為,嚴厲打擊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配件違法行為,并向全社會公示曝光嚴重違法企業(yè)“黑名單”,嚴把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源頭關。依法負責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產品質量監(jiān)管,加大對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yè)、維修經營者以及倉庫的監(jiān)督檢查力度,加強對網絡銷售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的監(jiān)管。對監(jiān)管中發(fā)現的重大問題,及時發(fā)布警示信息,嚴厲打擊銷售不合格、假冒偽劣和無廠名廠址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經營者非法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更換大功率蓄電池、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險裝置等關鍵性組件行為。
房產、規(guī)劃部門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規(guī)劃管理工作,指導、督促物業(yè)服務企業(yè)按照合同約定做好住宅小區(qū)共用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將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工作納入對物業(yè)服務企業(yè)的管理、評比內容。
公安、消防、安監(jiān)等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負責指導公安派出所、安監(jiān)辦(站、所)等落實網格化管理責任,開展常態(tài)化安全檢查和經常性宣傳教育;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違規(guī)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違反電氣安全管理行為;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引發(fā)的火災事故。對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村(居)民委員會、住宅小區(qū)建設管理單位和物業(yè)服務企業(yè)要督促業(yè)主簽訂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承諾書,開展自查自糾,自覺做到不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加強住宅小區(qū)、樓院公共區(qū)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guī)行為。勸阻和制止無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機關等主管部門報告。沒有建設管理單位或物業(yè)服務企業(yè)管理的住宅小區(qū)、樓院,由各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協調和組織業(yè)主明確安全管理主體單位,確定管理人員,落實管理責任。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鎮(zhèn)街要高度重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其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作為一項重點民生工程,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有序組織開展。區(qū)安委會成立由區(qū)政府黨組成員朱啟軍任組長,區(qū)公安、安監(jiān)、經信、市場監(jiān)管等有關部門分管負責人為成員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協調小組,負責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統籌調度。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區(qū)公安消防大隊,由李棟梁大隊長任辦公室主任(協調小組及辦公室組成人員名單見附件2)。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納入對各鎮(zhèn)街安全生產工作考核、消防工作考核和區(qū)安委會安全生產工作巡查及綜合督查檢查內容。各鎮(zhèn)街也要相應成立專門工作機構,定期分析研判,實施統一指揮調度。
(二)強化部門協作。區(qū)經信、公安、房產、市場監(jiān)管、安監(jiān)、消防等部門,要切實強化“一盤棋”的治理理念,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相互配合、協調行動,形成監(jiān)管工作合力。要組織集中約談電動自行車生產廠家、經銷商和改裝廠家,倒逼企業(yè)自覺承擔社會責任。區(qū)、鎮(zhèn)街綜合治理協調小組要及時掌握并通報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對綜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研究采取針對性措施,在政策、組織、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推動問題及早解決。
(三)嚴格督導檢查。各鎮(zhèn)街安委會要加強本地區(qū)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地區(qū),要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對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問題集中的地區(qū),區(qū)安委會將派出督查組重點督辦。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fā)火災,尤其是發(fā)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據國務院辦公廳《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要求和“四不放過”原則,既依法從嚴從重追究發(fā)生火災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更前追一級,從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huán)節(jié)實施責任倒查,切實以強有力的問責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責任落實。
(四)建立長效機制。各鎮(zhèn)街、有關部門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yè)必須管安全、管業(yè)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屬地政府、監(jiān)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huán)節(jié)監(jiān)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要結合實際,從生產標準、流通銷售、維修改裝、停放充電等方面入手,及時發(fā)現問題,鼓勵技術創(chuàng)新,不斷完善本地電動自行車管理法規(guī)和技術標準,全面推進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guī)范化,鞏固提升綜合治理成效。
各鎮(zhèn)街及區(qū)有關部門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和部署開展情況,請于7月15日前報送區(qū)安委會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協調小組辦公室;從7月份起,每月25日前報送當月工作小結;12月25日前報送綜合治理工作總結。重大案件、重要情況隨時報送。
學校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會議學校安全綜合治理篇三
為認真貫徹和落實教育部有關加強幼兒園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實保障學前教育兒童的生命安全,現結合本園教育的發(fā)展實際,特制訂幼兒園安全工作計劃并要求嚴格按照執(zhí)行。
學齡前兒童的安全和健康是關系到千家萬戶家庭的幸福和社會穩(wěn)定的大事,確保兒童安全健康發(fā)展是幼兒園應盡責任。因此,我們一定要從保護兒童生命安全的高度,切實重視幼兒園的安全工作。嚴格按照國家及本市有關法律法規(guī),依法加強管理。
加強安全制度建設,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的管理機制,進一步明確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工作職責,進一步完善安全工作管理網絡,有目的的制訂和修改安全工作制度,層層落實安全工作。
在實行園長安全工作責任制的同時,進一步落實專人具體負責兒童的安全工作,各條線各部門簽定并履行安全工作責任書。
加強相關業(yè)務的學習,提高各崗位工作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應對能力,進一步明確各自的職責。
加強安全工作的監(jiān)督與檢查,經常性對園內場地、設施以及人員等方面的安全進行檢查與了解,及時把握安全工作態(tài)勢,發(fā)現不安全隱患,未雨綢繆,防患于未燃。
將安全工作作為教師師德考核的標準之一,同時把安全工作列入到全園教工的日常工作考核范圍內,根據工作的優(yōu)劣,給予相應的獎勵和處罰。
積極籌措資金,定期維護園舍設施,為幼兒園實施安全管理提供保障。
嚴格按要求聘用符合任職資格要求、身心健康的工作人員。
嚴格執(zhí)行衛(wèi)生安全消毒制度,每周對幼兒的玩教具按要求進行清洗、消毒,每周為幼兒曬被褥等。
嚴禁使用有毒有害的玩教具,嚴禁使用有毒有害材料制作玩教具,注意各類環(huán)境創(chuàng)設的安全性。
加強食堂飲食衛(wèi)生安全的管理,嚴防食物中毒事故的發(fā)生。
加強衛(wèi)生保健安全管理,要求幼兒每天晨檢率達100%。定期為幼兒進行健康檢查并作好記錄。
加強幼兒在園服用藥品管理,根據家長的服用要求,確保服藥及時、準確,嚴禁錯服、漏服現象的發(fā)生。
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嚴格執(zhí)行交通法規(guī)及園內制訂的有關規(guī)定,確保師生的生命安全。
建立班級安全責任制,切實做好班級日?;顒印嬍?、衛(wèi)生安全工作。
積極利用幼兒園小廣播、黑板報、家教之窗、保健宣傳欄等途徑進行衛(wèi)生安全宣傳與教育,努力提高師生、家長的安全意識。
創(chuàng)設有關安全教育的活動環(huán)境,結合一日活動各環(huán)節(jié),對幼兒進行衛(wèi)生安全教育并開展相關的活動,使幼兒掌握一些自我保護的技能,提高幼兒的保護能力。
在活動中滲透有關的安全知識,讓幼兒知道110、120、119緊急呼叫電話的號碼和用途,遇到緊急情況,能呼叫求救,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安全因素。
積累有關安全教育的資料,提高安全教育的科學性。
學校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會議學校安全綜合治理篇四
半年來,我校綜治及平安校園建設工作上級有關部門的關心和支持下,堅持以黨的精神和科學發(fā)展觀為主要指導思想,以健康第一,安全第一為口號,以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加強教育、群防群治為方針,形成了人人都有責任去管,處處都有制度可循,時時都有載體可依托,事事都有記錄可查的綜治安全工作管理體系,切實開展了一系列安全教育活動,增強了師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營造了全校教職工關心和支持學校安全工作的氛圍,保障了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全校師生無一例違法事件和重大違紀事件發(fā)生,無一例安全事故發(fā)生,無一例上訪事件發(fā)生,校園和諧穩(wěn)定,教育教學質量穩(wěn)步提升。現將半年來的綜治安全工作總結如下:
一、開學以來進行的主要工作:
開學前,我校就組織人員對校舍及校園設施進行了一次全面檢查,內容包括設施安全、各科室用電、桌椅配備等方面,以保證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并將此項工作常態(tài)化,安全工作小組成員定期對全校進行安全檢查,徹底排除安全隱患。
開學初,我校首先組成立了以校長任組長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各種制度計劃,簽訂了安全責任書,以保證學校安全工作的正常開展。制定門衛(wèi)值班制度和夜間值班制度,以確保師生人身及學校財產安全。
其次,加強對全體師生及家長的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國旗下講話及班會、周會、家長會時間向全體師生和家長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增強安全意識,并充分利用黑板報、宣傳欄、手抄報等文化陣地,使全體師生時刻繃緊安全這根弦。
另外,我校結合“學校安全教育日”、“防震減災日”等積極開展一系列安全教育活動,并在期間進行了兩次關于消防安全和防震避震的逃生演練,增強了全體師生的安全意識,提高了自救能力。
二、主要工作經驗
(一)加強領導,建章立制,落實安全責任要求
1、強化管理力量。學校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校園治安保衛(wèi)小組。校長親自抓,各教師具體負責,學校校委成員每人負責各年級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校長協調各方管理力量,統籌兼顧,用好班主任、值日教師、學生干部三支隊伍,形成總體戰(zhàn)斗力。
2、完善安全制度。學校學期初抓好安全預案的再調整,抓好“安全責任狀”的簽定,把安全工作責任到人,教師深入學生家庭宣傳講解安全注意事項,把安全預防工作做實做細。
學生集體外出向主管部
(二)嚴格檢查,嚴格調控,確保校園衛(wèi)生安全
1、做好學生零食的管理。我校遵照《學校衛(wèi)生工作條例》和《食品衛(wèi)生法》的要求,經常性到學校門口擺攤點進行食品衛(wèi)生情況檢查了解,抓好食品購入和出售的檢查督促,發(fā)現“三無”產品和過期食品堅決要求進行銷毀處理。
2、做好環(huán)境整治。規(guī)劃班級責任衛(wèi)生區(qū),制定衛(wèi)生整治要求,全員參與校園衛(wèi)生整理活動。做好校園的消毒措施的施行,保證師生學習有一個良好衛(wèi)生的環(huán)境。
(三)加強管理,認真維護,消除設施隱患
1、認真維護。學校定期與不定期對校園校舍及各類設施的安全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分析,發(fā)現問題及時進行處理。確保用水、用電、桌椅門窗、體育、實驗儀器等各項設施達到安全使用標準,不對師生的生命與健康造成威脅,避免因門窗桌椅年久失修、懸掛物不牢固或用電線路不安全而危及教師、學生的人身安全。
2、重點管理。為保證學校用電安全,對用電線路進行詳細的排查和維修,設置滅火器和其他滅火措施。
(四)注重教育,抓好常規(guī),增強學生安全意識
我校在加強防范的同時利用各種途徑教給學生安全常識。在工作中努力做到“五依托”:以《中小學安全須知》、《中小學生自我防范安全常識》等為依托;以國旗下講話和晨會講話為依托;以班隊活動課為依托;以校園宣傳工具為依托;以《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為依托,把安全工作抓緊、抓深、抓細、抓全面,從而認真細致地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學生的思想認識,使學生從教育活動中學到必要的安全知識和本領,提高學生的安全自護自救能力。
三、存在問題
雖然學校對綜治及安全工作高度重視,但部分學生和家長甚至包括部分教師對此仍不以為然,總覺得危險離自己很遠,不能從內心正視這項工作,這種態(tài)度本身就是一種最大的安全隱患。另外,學校由于受各種條件所限,一些常用設備有所欠缺,人員配置不合理,缺乏專業(yè)從業(yè)人員,對學校的安全工作有一定的影響。
總之,安全工作是一項十分復雜的工作,有著不可預測性,來不得絲毫的松懈。只有保持警鐘長鳴,常抓不懈,方能以細致的工作確保一方平安。學校的安全,孩子的平安是我們的共同心愿,也是我們不懈努力的目標。
學校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會議學校安全綜合治理篇五
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力爭通過宣傳教育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guī)范,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不發(fā)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一)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違規(guī)停放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qū)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在人員密集場所、師生宿舍、食堂餐廳、體育場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員經?;顒拥目臻g內停放或充電,占用汽車停車庫與汽車混合停放,與相鄰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離。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及“飛線”充電現象,充電設施安裝不規(guī)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嚴禁16歲以下學生騎電動自行車,少部分高中學生騎電動自行車上學的停放地點必須符合規(guī)定。
(二)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師生要杜絕購買、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和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不得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險裝置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
(一)強化宣傳教育。充分運用電子屏、黑板報、標語、qq群、微信等各類媒體,宣傳違規(guī)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引導廣大師生及家長購買、使用質量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電池、充電器等配件。廣泛張貼《關于規(guī)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通過制作動畫、掛圖、橫幅、標語等方式宣傳通告內容,大力普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知識。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通過微信、微博、qq群等臺向廣大師生及家長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教育,定期組織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提升廣大師生逃生自救能力。同時,積極發(fā)動廣大師生舉報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規(guī)行為。
(二)規(guī)范停放充電。組織清理校園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師生宿舍、食堂餐廳、體育場館等公共區(qū)域違規(guī)停放、充電現象;積極勸導師生不要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不“飛線”充電。推進電動自行車集中規(guī)范停放、充電,督促指導學校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見附件1),推廣安裝電氣火災監(jiān)控和可視監(jiān)測系統,校園保安人員要24小時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20xx年8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8月25日前)。按照縣工作部署和教育局文件要求,各校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利用暑假培訓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將治理任務、工作責任落實,發(fā)動師生廣泛參與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9月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學校排查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并積極進行整改。探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校是組織實施綜合治理的責任主體,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具體負責使用管理方面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組織對校園內進行排查檢查,開展經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時發(fā)現和制止電動自行車違規(guī)停放、充電等現象??h教育局將此項工作納入校園安全常規(guī)檢查范圍,定期組織督導檢查。
(二)各校要督促電動自行車車主簽訂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承諾書,開展自查自糾,自覺做到不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加強對公共區(qū)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guī)行為。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校要高度重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其作為校園安全管理重點內容,緊密結合我縣文明城市創(chuàng)建、城市管理、非標三四輪車整治等重點工作部署,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有序組織開展??h教育局成立由局長為組長,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局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統籌調度,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安保辦。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納入年度安全穩(wěn)定目標考核。各校要相應成立工作機構,定期分析研判,實施具體措施的落實。
(二)嚴格自查自糾。各校要嚴格按照規(guī)定進行排查整改,統一規(guī)范要求電動自行車的購買、使用、停放、充電。教育局將加強對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單位將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fā)火災,尤其是發(fā)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據辦公廳《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要求和“四不放過”原則,既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發(fā)生火災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更要前追一級,從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huán)節(jié)實施責任倒查,切實以強有力的問責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責任落實。
(三)建立長效機制。各校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yè)必須管安全、管業(yè)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huán)節(jié)監(jiān)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要結合實際,從購買使用、維修改裝、停放充電等方面入手,及時發(fā)現問題,鼓勵技術創(chuàng)新,不斷完善本地電動自行車管理法規(guī)和技術標準,全面推進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guī)范化,鞏固提升綜合治理成效。
各校要將電動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方案及時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局安保辦313室),每月30日前報送綜合治理進展情況,12月20日前報送綜合治理工作總結。重大案件、重要情況隨時報送。聯系人:孫超、于班,電話:87800726、87800728,郵箱:xxx@。
學校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會議學校安全綜合治理篇六
20xx 年xx月至12月底。
為加強對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的組織領導,強化領導責任和工作責任,成立由市教育局副局長張志強為組長、縣、區(qū)教育局、金川總校、市直學校分管負責人為成員的電動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安綜科,負責組織協調全市教育系統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日常工作。
本次綜合治理的范圍為全市各級教育部門、學校。
(一)杜絕電動自行車在學校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等室內公共區(qū)域違規(guī)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
(二)提高師生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意識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識,杜絕因電動自行車故障或自燃引發(fā)人員傷亡火災事故。
(三)嚴禁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
(一)明確責任,開展電動自行車摸底大排查。各部門、學校要針對教職工和學生騎行電動自行車,立即組織開展一次電動自行車摸底大排查,建立工作臺帳,制定工作措施,確保治理工作取得實效。要嚴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guī)定,杜絕12周歲以下學生駕駛自行車;16周歲以下學生駕駛電動自行車。要對學校開展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工作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把學校教職員工和學生駕駛、乘坐電動自行車的宣傳教育工作納入安全考評范疇。
(二)加強宣傳,開展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集中宣傳教育活動。一要充分發(fā)揮課堂主渠道作用,發(fā)動師生學習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交通安全常識。組織師生參與電動自行車安全教育專題活動,實現電動自行車安全教育覆蓋到每一所學校、每一位師生,帶動學生家長共同參與。二要通過講話、交通安全課、主題班會等形式,宣傳有關電動自行車管理規(guī)定;舉辦電動自行車安全事故圖片展、播放電動自行車安全警示片等活動,大力宣傳電動自行車管理政策和學生交通安全出行常識。三要通過家長會、學校網站、手機短信、qq群、微信群等,警示學生及其家長遵守交通法規(guī),確保學生上下學的交通安全,做到教育一個孩子、帶動一個家庭、輻射整個社會。
(三)營造氛圍,確保綜合治理深入人心。一要利用校園內的宣傳欄、墻報、黑板報等宣傳陣地,制作交通安全宣傳專欄或宣傳畫(版)報,張貼宣傳標語;利用校園廣播、戶外led電子顯示屏播放電動自行車管理有關規(guī)定、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提示語等內容,進一步營造濃厚的校園宣傳氛圍。二要拓寬新媒體的宣傳覆蓋,充分運用微博、微信、qq群等媒體,加強安全教育,加深學生及其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增強宣傳效果。
此次綜合治理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 年6月5日前)
各部門、學校要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工作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治理范圍、重點、步驟、措施和要求,全面動員部署落實。并于6月12日前將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和動員部署情況報送市教育局安綜科。
(二)重點治理階段(6 月 6 日至 11 月底)
各部門、學校要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fā)動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進行自查自改,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隱患,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guī)行為。并于每月28 日前將本月工作小結報送市教育局安綜科。
(三)全面總結階段(12月1日至 12月底)
各部門、學校要對前期綜合治理情況全面總結分析,研究提出改進工作措施,于12 月25日前將綜合治理工作總結報送市教育局安綜科。
六、工作要求
(一)壓實工作責任。各部門、學校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yè)必須管安全、 管業(yè)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責任,及時協調,各盡其職, 各負其責,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等機制,形成監(jiān)管合力,有效提升學校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二)嚴格監(jiān)督檢查。各部門、學校要結合各自實際和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加強綜合治理工作督促檢查,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要至少開展兩次綜合治理工作督查檢查。市教育局將組織督查組適時對各部門、學校綜合治理工作情況進行督查檢查。
(三)嚴肅責任追究。各部門、學校要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規(guī),對在監(jiān)督檢查中發(fā)現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及時整改。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fā)火災,尤其是發(fā)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將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學校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會議學校安全綜合治理篇七
我校始終把安全工作擺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切實加強領導,全面鋪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整治行動,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李華軒
副組長:秦文勝侯寧孫華良王福君
成員:全體中層干部,各年級年級長及各班班主任
排查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安全隱患。(時間:9月—12月)
負責人: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一)排查范圍
校園及周邊環(huán)境等;水、電、等生活要害部位;其它發(fā)生火災可能性大及一旦發(fā)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部位。
(二)排查內容
全面排查電動自行車在學校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宿舍走廊等室內公共區(qū)域違規(guī)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充電線路亂拉亂接等安全風險隱患及校內設置集中停放區(qū)域。
(三)強化消防安全教育。(時間:9月-12月負責人:校安全辦、各班班主任)
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led電子屏、班級宣傳欄、家長微信群等載體,廣泛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警示教育,提醒師幼、家長認識電動自行車火災危害,引導購買正規(guī)廠家生產的電動自行車產品,養(yǎng)成良好的停放充電習慣,避免長時間充電,不在室內、過道充電。
開展一期主題安全教育活動。充分利用班會活動時間,向學生進行電動自行車安全教育,增強安全防范。(時間:9月-10月負責人:各班班主任)
組織開展消防應急演練,切實提高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和安全逃生技能。(時間:11月9日負責人:校安全辦)
6.20xx年12月31日前進行總結,(時間:12月30日負責人:校安全辦)
學校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會議學校安全綜合治理篇八
為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高發(fā)勢頭,維護各單位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辦〔20xx〕13號)、公安部《關于規(guī)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和市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本市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滬安委辦〔20xx〕24號)、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加強本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滬消防委辦〔20xx〕20號)等有關要求,區(qū)教育局決定在本系統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在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重點規(guī)范停放電動自行車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guī)范,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明顯減少。
電動自行車存放及充電管理。電動自行車停放不集中,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guī)范。充電區(qū)域不按時巡視,無監(jiān)控設施,室內存放場所無自動滅火設施。充電區(qū)域亂放、亂堆雜物等。
(一)嚴格規(guī)范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qū)域違規(guī)停放、充電現象。按規(guī)定標準設置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做到規(guī)定停放充電場所以外無亂停及充電現象。推行安裝電氣火災監(jiān)控和可視監(jiān)測系統,并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二)嚴格開展整治活動。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制,加強日常檢查,發(fā)現違規(guī)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依規(guī)嚴肅處理。對電動自行車引發(fā)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大力開展宣傳教育。廣泛運用各類媒體,多渠道宣傳違規(guī)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曝光違法違規(guī)行為和典型火災事故。發(fā)動校內各條線力量開展宣傳引導,在各類建筑(場所)明顯部位張貼公安部《關于規(guī)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并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師生逃生自救能力。
20xx年8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8月底前)。在市、區(qū)部署基礎上,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全面部署發(fā)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9月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各單位先進行自查,并針對停放、充電的管理情況進行整改。
(一)區(qū)教育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明確分工。
(二)區(qū)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制定實施方案和電動自行車管理標準,并對各單位的管理和整改情況進行檢查。
(三)區(qū)教育系統各單位。負責落實自查和整改,廣泛宣傳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人車同屋”和違規(guī)改裝、違規(guī)停放、違規(guī)充電的危險性、危害性,力爭做到全面覆蓋、入腦入心。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面向廣大師生反復播放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片,普及防火滅火常識和自救逃生技能,引導發(fā)動師生積極舉報火災隱患和違法違規(guī)行為,自覺加強火災防范。
各單位在自查和整改過程中,按照集中存放,統一管理,防范到位原則,統一思想、落實標準。
(一)電動自行車庫(室內)
1、分類集中停放,并張貼區(qū)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jiān)控和可視監(jiān)測系統。
4、安裝自動噴淋裝置(有條件可增加煙感裝置)。
5、功能空間內無易燃材料、無人員居住或辦公。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于2小時/次)并做好相應記錄。
(二)電動自行車棚(室外)
1、分類集中停放,并張貼區(qū)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jiān)控和可視監(jiān)測系統。
4、棚體為阻燃材料。
5、距車棚15米以內無易燃物。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于2小時/次)并做好相應記錄。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結合進博會安保工作、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和季節(jié)性火災防控工作,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qū)和重點環(huán)節(jié),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各單位要相應成立專門工作小組,并定期檢查匯總。
(二)加強協調配合。各單位在自查的基礎上,加強與所屬街道(鎮(zhèn))和消防部門的協調、溝通,并及時通報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采取針對性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三)嚴格督導檢查。區(qū)教育局、區(qū)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將組織人員加強過程的檢查督導,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單位,將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fā)火災,尤其是發(fā)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建立長效機制。各單位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yè)必須管安全、管業(yè)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監(jiān)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各盡其職,各負其責,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各單位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情況于20xx年12月28日前發(fā)送區(qū)教育安全管理中心郵箱([email?protected]),郵件主題和文件名均為:20xx年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情況(單位全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