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公司管理制度及考核標準 公司管理考核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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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制度及考核標準 公司管理考核辦法篇一
第一條、依據《員工績效管理制度》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強化員工以責任結果為導向的價值評價體系,不斷提高人均效益和增強工廠的整體核心競爭力。
第三條、各級管理人員通過績效管理三個階段的實施,確保部門工作不漏項,事事有人管,人人都管事,管事憑效果,管人憑考核。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于基層專業及管理人員(含部門主管)和車間專業及管理人員(含車間副主任)。
第二章、指導思想
第五條、員工的工作分為本部門工作和跨部門團隊工作,沒有派出的概念。
第六條、考核者要對被考核者進行客觀公正的考核,同時必須通過績效管理幫助下屬員工提升績效成績。
第三章、績效管理的操作方法
第七條、員工績效管理
按月進行,并分為三個階段。包括績效目標制定階段(考核期初)、績效輔導階段(考核期中)、考核及溝通階段(考核期末)。
第八條、績效目標制定階段由部門負責人(或委托人)與員工共同制定"個人績效承諾"(pbc)表。個人績效承諾包括該職位考核期應承擔的工作任務、達到的目標、措施、完成時間、考核的標準、提供的見證性資料等進行詳細列示,作為員工工作受控的具體標準。
第九條、個人績效承諾來源包括:
1、來源于為完成部門指標而必須完成的工作任務和措施,體現出該部門或職位對總目標的貢獻。
2、來源于員工參與跨部門團隊或業務流程最終目標,體現出該職位對跨部門團隊目標或流程要求的支持。
3、來源于本職位應負責任。
4、創新性目標或計劃。
5、個人績效改進計劃。
第十條、個人績效
承諾的制定應符合明確、可測量、可達到、與職位關聯和有時限的原則。
第十一條、部門內所有員工達到績效考核規定的工作要求后,應保證部門內所有工作的正常展開,包括:部門kpi指標的實現、業務流程的運行、部門和個人績效水平的提高。
第十二條、各級員工必須對本職位考核期績效要求進行承諾。
第十三條、績效輔導階段是考核者督促、指導、支持員工共同達成目標和計劃的過程,同時考核者應對員工行為與結果及相關的關鍵事件或數據進行收集及記錄。
第十四條、各部門必須在部門內建立健全"雙向溝通"制度,如:例會制度、總結制度、匯報/述職制度、關鍵事件記錄、工作日志制度等,保證各項工作信息的及時和真實傳遞。
第十五條、每月結束各部門負責人對照員工績效承諾的項目和標準,做出客觀的評價,經考核復核者復核后,考核者就考核結果向員工進行反饋溝通。
第十六條、考核責任者必須與員工進行正式的面對面反饋溝通,內容包括考核結果、工作成績、工作不足及改進措施,并共同確定下一階段的個人績效目標(含績效改進目標)。對于考核結果為"不合格"者,還需特別制定改進計劃。
第十七條、被考核者必須進行對考核結果的"被告知"簽字確認。若被考核者不認同考核者對自己的評價,可在相應考核表的"員工意見欄"表述,考核者有責任就員工的不同意見與員工進行溝通。
第十八條、被考核者如果對考核者的處理意見仍有異議,可按pbc考核流程在兩日內向人力資源部提出書面申訴。人力資源部需在受理日起5個工作日內做出處理,并將處理意見反饋給申訴人。
第十九條、對于主要精力投入到跨部門項目工作中的人員,部門在進行月/年度考核時,原則上應采用或參考項目組的評價結果。
第四章、考核結果及其應用
第二十一條、員工pbc考核采取百分制進行衡量,員工年度績效考核成績為當年12個月的平均考核分數。
第二十三條、主管、車間副主任的月基本工資按職位工資的70%發放,其余部分納入考核,直接與當月績效等級掛鉤發放:主管和車間副主任月績效工資=本人職位工資x30%x當月績效結果對應的百分比
第二十四條、基層員工的月基本工資按職位工資的80%發放,其余部分納入考核,直接與當月績效等級掛鉤發放:基層員工月績效工資=本人職位工資x20%x當月績效結果對應的百分比
第二十五條、員工連續三個月考核結果為d、全年累計4個d、年度考核結果為d的,直接淘汰。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規定的解釋、修訂權歸人力資源部。
第二十七條、各部門可在本制度的原則范圍內進行細化并報人力資源部備案,負責組織實施。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公司管理制度及考核標準 公司管理考核辦法篇二
為了進一步提高員工的工作業績,確保公司年經營目標的實現,公司決定實行績效管理,對員工的工作業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進行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支付績效工資,評選優秀員工、支付年終金的依據。通過考核達到充分調動每一位員工的積極性,提高勞動效率,增強企業活力和競爭力的目的。
(一)工資及崗位績效工資構成
1、店長(營業員)工資結構
(1)基本工資
(2)工齡工資(由于眼鏡行業的特殊性,一般工作6個月以上給予工齡工資,一般設為20元每月,以后每在公司6個月加一次工齡工資,每次增加10元每月)。
(3)全勤獎(50元)
1)工作業績崗位績效工資構成
2)工作能力
3)工作態度
2、崗位績效工資分配崗位績效獎金定額單位:元單位職位店長1200元加業務提成獎金提成為銷售額的3%在績效工資上再加100元每月營業員1000元加業務提成獎金提成為銷售額的2%在績效工資上再加50元每月試用營業員900元無業務提成
3、店長、營業員應得月工資總額計算公式月工資總額=基本工資+工齡工資+全勤獎+崗位績效工資
(1)基本工資、工齡工資、全勤獎按出勤率發放
(2)崗位績效工資:根據月終考核得分乘崗位績效獎金定額后所得的數額發放。
(二)績效考核,店長、營業員考核指標分值分配考核項目店長營業員工作業績管理能力(工作能力)工作態度總分70分20分10分100分70分15分15分100分
1、工作業績得分
(1)店長:工作業績得分=70分×店月銷售計劃完成比重+獎勵分值
(2)營業員:工作業績得分=70分×個人銷售計劃完成比重+獎勵分值
2、管理能力(工作能力)得分,由考核者打分。
3、工作態度得分由考核者打分。
4、崗位績效工資=(工作業績得分+管理能力得分+工作態度得分)×業務提成獎金
(三)獎懲辦法公司實行目標管理機制,各門店、營業員對自己的目標負責,小目標保大目標,層層保證目標的實現。按照月、季度、年目標逐月對店長、營業員進行考核,按考核確認的分值計算每月店長、營業員應得績效工資。
1、月考核獎勵與懲罰
▲獎勵:月考核店長、營業員超額完成銷售任務目標獎勵分值超10%加10分超10%--20%加20分超20%-30%加30分超30%以上加50分備注:以標準上限為標準。舉例說明:該店長或者營業員完成超計劃20%則加20分,完成20.1%則加30分。例某店員月初制定兩萬元銷售任務,完成計劃125%(即2.5萬元)工作能力、工作態度考核得分30分應得分=70×125%=87.5+30+30=147.5分月底結算工資為店長:1200(基本工資)+50(全勤獎)+20(工齡工資)+25000×3%×147.5%=2372元營業員:1000(基本工資)+50(全勤獎)+20(工齡工資)+25000×2%×147.5%=1805元
▲懲罰:月考核店長、營業員三項指標考核總分達不到70分,則當月績效工資獎乘以40%例:某店長、營業員當月制定目標任務為2萬元,完成計劃70%(即1.4萬元),工作能力、工作態度考核得分為20分應得分=70×70%=49+30=69分月底結算工資店長=1200(基本工資)+50(全勤獎)+20(工齡工資)+14000×3%×40%=1438元營業員=1000(基本工資)+50(全勤獎)+20(工齡工資)+14000×2%×40%=1182元
2、季度考核與懲罰
▲季度考核達到評優分值,獎勵績效獎金值店長
(1)店長季度考核達標:評優秀店長、特級店長:增加績效工資獎金。
1)季度內三個月考核所得分數相加得到435分以上,評為優秀店長,崗位績效工資加200元(直接在提成后加200元納入考核),即1200+200(基本工資)435分相當于有2個月超額完成計劃120%,有1個月超額完成110%70×120%+40+30=154×2=30870×110%+20+30=1272)季度內三個月考核所得分數相加得到516分以上,評為特級店長,崗位績效工資加400元(直接在提成后加400元納入考核),即1200+400(基本工資)516分相當于有2個月超額完成計劃130%,有1個月超額完成120%70×130%+60+30=181×2=36270×120%+40+30=154注:增加績效工資從下季度初開始,保留一個季度,待下季度未考核達標繼續保留達不到自動取消。從新確認績效獎金標準。
(2)店長季度考核不達標,下調績效工資獎金1)季度內三個月考核所得分數相加達不到265分以上,崗位績效工資下調10%,即-120元265分相當于2個月完成85%,一個月完成90%70×85%+27=86.5×2=17370×90%+29=922)季度內三個月考核所得分數相加達不到240分以上,崗位績效工資下調20%,即-240元240分相當于有2個月完成80%,一個月完成73%70×80%+26=82×2=16470×73%+25=763)季度內三個月考核分相加不到240分者,下季度開始直接降為營業員,并按新績效工資算
營業員獎勵
(1)1季度內三個月考核所得分數相加達到435分以上,評為優秀營業員,崗位績效工資加100元。
(2)1季度內三個月考核所得分數相加達到516分以上,評為特級營業員,崗位績效工資加200元,同時升級為店長。懲罰
(1)1季度內三個月考核所得分數相加不足265分,崗位工資下調10%,即-100為900元
(2)1季度內三個月考核所得分數相加不足240分,崗位工資下調20%,即-200為800元
(3)不足240分營業員給予一個月觀察時間,如未改善直接辭退。
3、年終獎考核達標獎勵
(1)店長
1)年終考核達到4個優秀:獎勵500元
2)年終考核2個優秀2個特級:獎勵1000元
3)年終考核3個特級1個優秀:獎勵1500元
4)年終考核達到4個特級:獎勵20xx元
(2)營業員
1)年終考核達到4個優秀:獎勵500元
2)年終考核2個優秀2個特級:獎勵1000元
3)年終考核3個特級1個優秀:獎勵1500元4)年終考核達到4個特級:獎勵20xx元三、績效考核辦法
(一)績效考核程序分二級考核
1、經理考核各店店長
2、各店店長考核所屬員工
(二)績效考核原則公開、公正、公平、客觀原則。
(三)考核時間
1、月考核
1)各店店長于下月初三個工作日將員工考核表和工資表一并交公司審核。
2)公司經理于下月初三個工作日將店長考核表送財務。
2、季度考核
1)各店店長于下季度初5個工作日將評選的季度優秀員工考核表送公司審核。
2)公司經理于下季度初5個工作日將評選的季度優秀店長考核表送公司會審。
3、年終考核直接兌現現金
(1)考核三方面內容
1、工作業績考核
2、工作能力考核
3、工作態度考核
(2)分值分配三方面考核按百分制打分1)店長(100分)
①工作業績考核70分其中業務知識、專業技術50分
②管理能力考核20分其中計劃、執行、控制能力10分;工作總結、經營分析能力5分;遵守公司規定制度5分。
③工作態度考核10分其中工作責任心5分;關心企業主動提出合理化建議5分。
2)營業員(100分)
①工作業績考核70分學習掌握運用專業知識、專業技術能力50分
②工作能力考核15分工作能力10分;遵守公司規定制度5分。
③工作態度考核15分工作責任心10分;關心企業主動提出合理化建議5分。
工作業績考核工作業績考核標準分值為70分,采用定量考核法,以月銷售計劃為目標計算得分。工作業績應得分值=70×銷售完成百分比+獎勵分值獎勵分值:銷售比計劃超5%--10%加10分銷售比計劃超10%--20%加20分銷售比計劃超20―30%加30分銷售比計劃超30%以上加40分.
公司管理制度及考核標準 公司管理考核辦法篇三
為加強和提升員工績效和本公司績效,提高勞動生產率,增強企業活力,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使公司獎懲有所依循,需要制定并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
1.總則
1.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礎,是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據。
1.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負責,各部的考勤管理應指派專人負責,并報人事部備案。
1.3各部、處(班組)必須指派責任心強的人員擔任考勤員,逐日認真記錄考勤。
2.考勤員職責
2.1按規定及時、認真、準確地記錄考勤情況;
2.2如實反映本單位考勤中存在的問題;
2.3妥善保管各種休假憑證;
2.4及時匯總考勤結果,并做出報告;
3.考勤記載符號
出勤:∨事假:×
病假:○曠工:◎
婚假:+喪假:±
產假、探親假:□
工傷假、夜班、計劃生育假、看病、倒休:△。
4.各部門應在28日前將當月考勤匯總報財務部門核算工資獎金,季初5日前將該季度考勤匯總報公司人事部。
5.事假
5.1員工遇事須于工作日親自辦理的,應該事先請假。如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報、電話、書信、口信等方式請假。如果假期不夠應提前辦理續假手續。
5.2一般員工請假4日內,由其直接主管審批,5日以上由部門主管審批,一般主管請假,由部門主管或總經理審批;部門主管請假,由公司總經理審批。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5.3員工每季度累計事假不足4日者照發工資,同時帶薪事假日數可累計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帶薪事假的日數假定:2月底前到公司工作者為11日,3月至5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8日;6月至9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5日;9月至11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2日;12月到公司工作者不享受帶薪事假,全年事假日數不足應享受帶薪事假日數者,不足的日數按加班處理。
6.病假
6.1因病或因公受傷,憑合同醫院病休證明,準病假。非合同醫院的病休證明經主管領導批準,也可給予病假。
6.2年累計病假超過半年,其工齡滿9年的員工按75%計發工資;工齡滿4年(合4年)的員工按70%計發工資;工齡不滿4年的員工按65%計發工資。6.3到醫院看病,給假半日,記“看病”考勤,不影響工資,超過半日記事假考勤。
7.工傷
7.1因公負傷、因工致殘,持醫院診斷證明并經人事部確認,可按工傷假記考勤,工傷假期間工資照發。7.2因公負傷的職員,傷愈復發,經鑒定后,以工傷處理。
8.婚假
員工結婚持結婚證書,享受婚假4日。男女雙方都到晚婚年齡(男26周歲、女24周歲)者增加另婚假6日;因對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結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榧倨陂g工資照發。
9.喪假
員工配偶、子女、父母或養父母死亡,給喪假4日;祖父、外祖父、祖母、外祖母、公婆、岳父母死亡,給喪假3日;如在外地酌情計路程假,假期工資照發。
10.產假、計劃生育假
10.1產假一般為57日,5個月內的早產產假為30日,雙胞胎產假為70日,產假應產前產后連續計算,假期工資照發。
10.2符合晚育年齡(女24周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者產假為70日。女員工生育無人照顧者,經女方單位出具證明,可酌情給男方15日以內的假期,按計劃生育假記錄考勤。
10.3女員工計劃外生育,其休息時間以事假論處。
10.4各種節育、絕育手術按醫務部門的休假證明準假。
10.5配偶在本地工作,行絕育手術后需護理,可持絕育手術證明享受3日的計劃生育假。
10.6員工如果1年內做兩次人工流產,其中一次按事假記。
11.探親假
11.1享受探親假的條件如下:
11.1.1工作期滿1年的正式員工,如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與其父母或配偶團聚且同父母或配偶異地分居者,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11.1.2員工喪偶已滿1年且未重新結婚者,如有未成年(18周歲以下)的子女寄養在外省市,也可享受探親假的待遇;
11.1.3自幼由養父、養母或撫養人撫養長大,現仍與其保持經濟關系的員工,經養父母、撫養人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開具證明,可享受探親假待遇;
11.1.4領取結婚證書的員工,可在當年再享受最后一次探親假的待遇;
11.1.5已婚職員父母均在外地居住者,每3年可享受一次探親待遇。
11.2具有以下情況的員工不能享受探親假待遇:
11.2.1各種學校畢業生,在試用期間不享受探親待遇。試用期滿,方可享受探親待遇。
11.2.2員工在培訓期內不享受探親待遇,培訓期滿后,方可享受探親待遇。
11.2.3喪偶、離婚的職工,當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親假的待遇。
11.2.4家居遠郊區縣,已按規定給予了交通補助費的員工,不再享受探親待遇。
11.2.5員工與其父或母任何一方可利用公休日團聚連續滿1個月,未婚員工當年與父母團聚連續滿20日者,不享受探親待遇。
11.3員工探親假期
11.3.1員工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1個月。
11.3.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的可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日。
11.3.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者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日。起始時間是結婚第二年;
11.3.4探親假期是員工與親人團聚的實際時間,員工探親時公司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路程假。探親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節日。
11.3.5探親假期內工資照發。
11.3.6探親假原則一次性使用。如有特殊情況,員工經批準也可分兩次使用探親假,但只給一次路程假,報銷一次往返路費。
11.4探親假管理
11.4.1員工探親,須事前填寫探親申請表,經部門領導批準并報人事部審核,財務部憑人事部批準的探親申請予以報銷往返路費;
11.4.2各部門應根據工作的情況,有計劃地安排員工探親,員工本人應服從組織的安排。
12.加班倒休
12.1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時間,提高工作效率,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點應經公司領導批準。
12.2主管人員平時加班3小時以上按實際加班時間存休,不足3小時的加班加點,不累計加班存休。
12.3員工平時加班按實際加班時間給予同等時間存休,確實不能倒休時按本人日平均工資的150%計發加班工資。
12.4公司員工在法定節日加班(元旦、五一、十一、春節)按本人日工資的200%計發加班工資。
12.5員工有特殊事務,可存休或倒休。但存休不能跨年度使用,同時各部門應加強存休的記錄管理。
13.曠工
13.1凡下列情況均以曠工論處:
13.1.1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
13.1.2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即不到崗;
13.1.3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
13.1.4打架斗毆、違紀致傷造成無法上崗;
13.1.5其他違規違紀行為造成缺勤。
13.2曠工扣發相應工資。
14.本辦法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15.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管理制度及考核標準 公司管理考核辦法篇四
為了加強職工食堂就餐質量,提高服務水平,做好后勤服務,讓職工吃的滿意。根據我公司食堂的實際情況,制定年職工食堂考核辦法如下:
1、各部食堂管理員抓好各自食堂的內部經營管理,符合衛生防疫部門的檢查要求,必須保證職工就餐安全。
2、保證職工就餐的主副食品種、數量、質量。(四菜一湯、一咸菜、主食品種每天不少于四種)
3、達到餐飲業人員服務標準。
4、食堂采購的各種原材料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防疫標準。
5、食堂環境、衛生、餐具、設施、必須達到衛生防疫標準,要求每天消毒。
6、食堂服務人員必須定期檢查身體,持健康證上崗,發現有問題人員,立即調離崗位。
7、制定每周菜譜并及時公布,并嚴格按菜譜標準執行,品種只許增加不許減少。
1、嚴格按食堂監管會檢查結果考核。
2、平均就餐人數以財務科報表為依據。
3、嚴格執行國家、上級防疫部門的衛生防疫標準。
4、執行食堂各崗位考核標準,后勤科定期對各部食堂各項指標進行檢查考核。
公司管理制度及考核標準 公司管理考核辦法篇五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對員工的績效管理和績效考核工作,特制定本則績效管理制度。
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的宗旨在于:
1、考察員工的工作績效;
2、作為員工獎懲、調遷、薪酬、晉升、退職管理的依據;
3、了解、評估員工工作態度與能力;
4、作為員工培訓與發展的參考;
5、有效促進員工不斷提高和改進工作績效。
第二條:績效管理是指上級為了不斷提高和改善下屬員工職業能力與工作業績所做的一系列管理活動。
第三條:績效考核是指上級對直接下級的工作結果進行定期的評估,是績效管理的一個重要環節。
第四條:績效管理和績效考核是各級直線管理者不可推卸的責任,人力資源部負責指導、監督和提供技術方面支持。
第五條:員工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的檔案,詩司重要的人力資源管理基礎性材料,必須妥善保管。
第六條:本制度規定的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對象包括公司內所有正式簽約的員工;試用期(見習期)人員的考核,不屬于本制度范圍,由公司招聘與錄用制度做出具體規定。
第七條:本制度規定的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的責任主體是各職位的直接管理者,不采取全方位考核的方式,但上級管理者擁有員工考核結果調整的權力。
第八條:各級管理者必須強化對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的觀念,牢固樹立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的責任意識,包括:
1、員工的業績就受理者的業績;
2、各級管理者是員工責任的最終承擔者;
3、不斷提高和改善下屬的職業能力和工作業績,受理者不可推卸的責任;
4、在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過程中,下屬必須始終保持高度的參與性,各級管理者必須隨時與下屬進行溝通。
第二章、
第一條: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是一個不斷循環往復的過程,其基本程序為:
第二條:制定績效目標:
1、根據當月(或考核周期)公司各部門的要求和期望,確定當月(或考核周期)工作目標;
2、部門負責人的考核內容包括:
2.1.部門量化指標:針對部門可以量化的關鍵業績指標;(此項權重為40%)
2.2.部門非量化指標:針對部門不能量化但對公司和部門業績形成非常重要的指標;(此項權重為15%)
2.3.追加目標和任務考核:主要是對工作中的追加目標和任務的考核;(此項權重為15%)
2.4.部門管理與改進狀況的考核;(此項權重為10%)
2.5.培訓管理的考核。(此項權重為10%)
2.6.現場管理的考核。(此項權重為5%)
2.7.其他任務的考核。(此項權重為5%)
2.8.責任事故的考核:實行總分否決制。分重責任事故、一般責任事故、輕微責任事故。
2.9.假期的考核:按《考勤管理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執行。
3、各部門的考核表由人力資源部門根據以上原則設定考核內容和評分標準,呈報上級主管領導確認并經總經理批準后實施.各部門下屬員工的績效考核有各部門立進行,部門負責人確認并經上級主管領導批準后實施.
4、各部門考核表見附后。
第三條:建立工作期望:
1、為了確保員工在業績形成過程中實現有效的自我控制,各級部門負責人和上級主管領導,在填具考核表后,必須與所轄員工就考核表中的內容和標準進行溝通;
2、溝通的基本內容包括:
2.1.期望員工達到的業績標準;
2.2.衡量業績的方法和手段;
2.3.實現業績的主要控制點;
2.4.管理者在下屬達成業績過程中應提供的指導和助;
2.5.出現意外情況的處理方式;
2.6.員工個人發展與改進要點與指導等。
3、在溝通的基礎上,雙方共同完成工作業績。
第四條:管理者必須在下屬績效形成過程中予以有效的指導,并把下屬在業績形成過程中存在的比較突出的問題、良好的表現,如實隨時記錄在“行為指導記錄”中,以便為實施績效管理積累客觀依據。
第五條:各級主管領導在考核時,必須依據客觀事實進行評價,盡量避免主觀,同時做好評價記錄,以便進行考核面談。
第六條:在考核結束后,各級主管領導就突出的問題必須與每一位下屬進行考核面談,面談的主要目的在于:
1、肯定業績,指出不足,為員工職業能力和工作業績的不斷提高指明方向;
2、討論員工產生不足的原因,區分下屬和管理者應承擔的責任,以便形成雙方共同認可的績效改善點,并將其列入下月(或考核周期)的績效改進目標;
3、在面談交流互動過程中,確定下月(或考核周期)的各項工作目標
第七條:考核的結果,采用個人自評,上級主管領導考評,報人力資源部匯總后交績效考核小組負責人審核。
第八條:績效考核小組負責人在對各部門考核結果審核或調整后(如需要),呈報總經理核準,財務部門按核準后的考核結果執行。
第九條:考核資料必須嚴格管理,一經考核結束,部長級或以上人員的考核資料由財務部將原始表格歸檔備查。副部長級及以下人員的考核資料由人力資源部將原始表格歸檔備查。
第十條:任何員工對自己的考核結果不滿,可以在一周內向上一級主管投訴,接到投訴的主管領導,在接到投訴后一周內,組織有關人員對投訴者進行再次評估。
第三章、考核結果的應用
第一條:公司本著公正、客觀的原則,應用考核結果。
第二條:月度考核總分100分,劃分為四個等級
a級績效工資:優秀(稱職)考核得分90分以上
b級績效工資:良好(比較稱職)考核得分75---90分
c級績效工資:中(基本稱職)考核得分6075分
d級績效工資:差(不稱職)考核得分60分以下
注:月薪=平均工資+崗位工資+商保費+績效工資
考核結果按以上等級享受績效工資,部門負責人以下員工的等級績效工資在部門考核得分的基礎上進行考核并享受等級績效工資。責任事故重點考核當事責任者。
第三條:不良事故。當月發生重責任事故一起,造成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時,否決總分40分;當月發生一起一般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在5000---10000元的,否決總分20分;當月發生一起輕微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在10005000元的,否決總分10分。
第四條:考核結果與員工利益的相關性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月度績效工資的確認;
2、年度獎金的分配;
3、晉職資格的確認;
4、培訓資格的確認;
5、其他資格的確認。
第五條:月度考核成績的關系為:
1、月度考核不稱職的員工,免當月績效工資;
2、連續三次考核不稱職者,警告處理;
3、累積四次考核不稱職者,降一級處理;
4、累積五次考核不稱職者,勸退并降二級處理;
5、其他考核等級的享受標準,參見《薪酬管理制度》;
第六條:年度獎金的關系為:
1、年內考核三次不稱職者,為當年度考核不稱職,免年度獎;
2、連續兩年考核不稱職者,辭退;
3、其他考核等級的享受標準,見《薪酬管理制度》。
第七條:晉職資格的關系為:
1、年度考核不稱職者,免晉職;
2、年度考核等級為基本稱職以上(含基本稱職)者,有晉職資格;
3、累積五次月度考核成績為優秀者,可晉職;
第八條:培訓資格的確認:
1、凡涉及需要提高員工履行工作職責能力的培訓,由各級主管根據考核結果提出,經部門匯總后報人力資源部統一安排;
2、凡涉及員工職業發展能力培養,由部長根據員工連續兩年考核優秀的結果以及員工職業發展報告,報人力資源部,以便編制單的職業培訓計劃。
3、部長及部長以上人員的脫產培訓條件,見相關管理制度。
第九條:凡涉及員工考勤管理制度中績效考核的,按正??己撕笤賹φ找幎ㄓ枰越Y算。凡出現涉及公司管理規定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時,均實行單項否決,取消績效工資并予以辭退。
第四章、附則
第一條:本規定未盡事項,另行規定或參見其他規定的相應條款。
第二條:本規定的解釋權在人事管理部門。
第三條:本規定由總經理核準。自頒布之日起生效,修改時亦同。
公司管理制度及考核標準 公司管理考核辦法篇六
1、每周一7點20分開安全會,任何人均必須參加安全教育培訓(三班倒的人員除外)未按時參加者罰款10元,不參加者罰款20元。
2、安全會由安全員主持,傳達局、公司的有關安全文件內容總結上周的安全工作,并落實本周的安全重點。
3、鍋爐班、吊車班、電桿等各班的班長應將生產過程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上報安全員,安全必須每天進行檢查,發現問題馬上解決,如因安全員的工作失誤視情況輕重罰款。
4、安全員應定期對參加培訓的人員進行抽查,一次不及格罰款5元,二次罰款10元,依此類推。
5、安全員應按規定做好安全教育,安全隱患的記錄并及時整改。
6、違章操作,一次罰款50元,違章操作一次罰款100元。
7、凡發現有脫崗、睡崗、串崗、酒后上崗,一人一次罰款20元。
8、未按規定時間、規定路線、規定檢查項目、規定資料錄取標準進行巡回檢查的,一人次罰款20元。
9、未按規定進行勞保著裝,一人次罰款20元,易燃易爆場所,一次罰款50元。
10、對已查出的事故隱患整改不及時或責令限期整改,而未按時整改的,一次罰款50元。
11、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一次罰款100元。
12、設備上有安全裝置而操作時不使用的,一人次罰款50元。
13、開動使用被查封的設備,一次罰款100元。
14、違反起重“十不吊”,不按規定使用吊、索具,一次罰款100元。
15、檢修用電設備時,不斷電或不在配電開關處掛警示牌的,一次罰款50元。
16、使用未經審批的臨時用電線路或使用時未掛臨時用電線路警示牌的,一次罰款50元。
17、檢修高壓線路或電氣設備時,不停電、不驗電、不接地線,一次罰款200元。
18、使用非安全電壓燈具作行燈,一次罰款200元。
19、在潮濕地面、容器內或金屬物架上使用非雙重絕緣的手持工具的,一次罰款50元。
20、未按規定安裝漏電保護器而是用手持電動工具的,罰電工及操作者各50元。
21、留用超過頸根以下長發,披肩發或發辮,不戴工作帽,不將頭發置于帽內進入生產區域的,一次罰款20元。
22、旋轉機床、切削時戴手套操作的,一人次罰款20元。
23、帶電高壓保險時,不使用合格絕緣棒和絕緣手套的,一次罰款100元。
24、高處作業或在高處作業,有機械運輸設備下面工作或操作規程規定戴安全帽而不戴安全帽的,一人次罰款50元。
25、加工過程中有顆粒物件飛濺的場合不戴防護鏡的,一人次罰款50元。
26、物件堆放過高,不穩妥,一次罰款100元。
消防安全管理及考核
1、對盛裝過易燃易爆物品的封閉容器和管道,未經清洗風干、量換、檢驗及安全部門監護就進行烘割作業,一次罰款100元。
2、在生產車間內吸煙,一人次罰款10元,發現煙頭罰班組5元。
3、在易燃易爆場所內,使用非防火工具的,罰班組安全負責人20元。
公司管理制度及考核標準 公司管理考核辦法篇七
1.目的
通過加強培訓考核管理工作,增強員工的學習意識,提高培訓效果。
2.適用范圍
均豪公司全體員工。
3.職責
3.1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公司總部及項目部助理級別以上人員范疇內各類培訓考核的指導、監督、檢查工作。
3.2各項目部負責對項目部內部助理級別以下人員培訓考核的指導、監督、檢查工作
4.術語
5.程序
5.1培訓要求分類
5.1.1組織培訓的主管部門在制定培訓計劃時,根據培訓課程的要求,須在培訓計劃"要求"一欄中予以注明。
5.1.2按培訓層次的需要,可分為三種:了解、熟悉、掌握。
5.1.2.1了解:知曉即可,在工作中允許查閱或借助相關資料的課程。
5.1.2.2熟悉:應做到熟練清楚,在實際工作或操作中不允許查閱資料即能靈活運用的課程。
5.1.2.3掌握:應能充分支配或運用的理論、原則和技術的課程。
5.1.2.4 "了解"的培訓內容不需要進行考核;"熟悉"、"掌握"內容必須進行考核。
5.2考核方式
5.2.1可采取筆試、口試、實際操作三種形式。
5.2.2試題制定要本著與培訓內容相符的原則,由授課教師確定試題。
5.2.3題型類別分為填空題、選擇題、判斷題、簡答題、論述題、實際操作六種,可根據需要進行選擇。
5.3考試實施
5.3.1筆試
5.3.1.1培訓考試應在培訓課后五日內完成,逾期視為崗位培訓合格率不達標。
5.3.1.2考試由培訓組織部門實施,筆試試卷應由授課教師出具,并指定監考人。
5.3.1.3考試前,由監考人清點考試人數,并講明注意事項、考試紀律、考試時間。
5.3.1.4考試結束后,監考人收回試卷并清點無誤后,送交閱卷人。
5.3.1.5閱卷由授課老師擔任。閱卷人須本著認真負責、實事求是的原則嚴格進行閱卷工作。
5.3.1.6試卷用紅色標注錯誤分值。卷面總分登記在試卷右上角的分數欄內。
5.3.1.7閱卷人將閱過的試卷送交本級培訓主管人員。
5.3.2口試及實操
5.3.2.1由授課教師按口試試題、實際操作題直接進行考試。
5.3.2.2考核結果填寫在《考核成績單》上,并注明考核方式。
5.3.2.3主考人將《考核成績單》送交本級培訓主管人員。
5.4成績登記
5.4.1各級培訓主管人員負責根據試卷成績填寫筆試《考核成績單》,依據筆試、口試、實操的《考核成績單》進行登記注冊。
5.4.3登記注冊按《執業資格培訓證書管理制度》執行。
5.5資料存檔
5.5.1行政人事部、項目部要按照公司《培訓檔案管理規定》做好試題、《考核成績單》的歸檔工作。
5.6注意事項
5.6.1口試及實操的考核成績只應用于員工日常培訓的考核,在《執業資格培訓證書》的日常培訓登記欄注冊。
5.6.2《執業資格培訓證書》中的崗位資格培訓登記欄內,登記的必須為筆試考核成績,口試及實操的考核成績不用于崗位資格培訓。
5.6.員工參加新入職員工培訓的筆試考核成績記入日常培訓登記欄內。
6.監督執行
公司行政總監
7.相關/支持性文件
《執業資格培訓證書管理規定》
《檔案管理規定》
8.質量記錄及表格
《考試成績單》
《職業資格培訓證書》
公司管理制度及考核標準 公司管理考核辦法篇八
1.1目的
制定本方案的目的是為了公司全體員工能一起分享公司經營帶來的收益,提高員工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能動性,并將短期收益和中長期收益與持續發展相結合,把薪酬管理合理化、標準化、制度化??己瞬灰詰土P、禁錮員工為目的,而是激勵員工的一種手段,增加團隊戰斗力,凝聚力。通過考核,讓每位員工把工作做得更精細,充分展示自身才華,提高工作效率,杜絕偷奸耍滑,“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工作態度,勇于承擔責任,從而取得合理的回報,推動項目更好的發展。
1.2制定原則:競爭性原則;公平性原則;經濟性原則;可操作性原則。
1.3考核對象:項目部全體員工(保潔員、炊事員、駕駛員、保安、試用人員等不參與考核)
1.4負責部門:由綜合部負責考核,財務部負責統計發放。
1.5薪酬與績效的關系
1、全體員工的薪酬與項目收益相關;
2、一般員工的薪酬與日常工作考核及相應的部門考核結果相關;
3、部門負責人的薪酬與項目收益、管理能力及部門業績考核結果相關。
1.6保密原則:全體員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透露自己或詢問他人的薪酬狀況。
2.1薪酬體系
1、年薪制:適用于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經總裁批準的特殊人才。包括基本工資、其他津貼、季(年)終績效考核獎。
2、提成工資制:適用于從事業務經營的員工。薪資包括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其他津貼,提成工資、年終績效考核獎。
3、結構工資制:適用于中、基層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后勤管理人員等。薪資包括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加班工資,其他津貼,年終績效考核獎。
4、固定工資制:工作量易于衡量的部分專業技術人員、后勤服務人員等,薪資包括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加班工資,其他津貼,年終績效考核獎。
5、試用人員工資:試用期人員工資按既定的試用期工資發放,試用期內無浮動工資。
2.2薪酬組成
員工薪酬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基本工資、補貼、福利、其他獎、項目收益獎、業務提成(銷售部門)、非物質獎勵、季(年)度考核工資(年薪制)等(根據職務薪酬體系確定人員薪酬的組成)。
基本薪資:根據滿足基本生活,崗位性質,工作能力等條件制定為固定工資包括(職務工資,崗位工資)。
考核工資:由季度績效考核和年終績效考核組成,每季度末發放季度績效考核工資,年終發放年終績效考核工資(次年2月份左右,農歷春節之前)。
補貼:公司統一制定各崗位相應補貼如交通補貼、電話補貼,及其他補貼
福利:根據項目部相關福利規定發放的現金、物品等
其他獎:項目部制定的有關獎項。因特定事項針對特定員工或部門發放的獎項,該獎項不完全針對全體員工。
項目收益獎:根據年度項目經營利潤情況及各部門全年工作目標承諾,參考全年績效考核分數,由項目部領導確定發放
提成:根據銷售提成制度發放
非物質獎勵:員工培訓、榮譽表彰、外出旅游等
內部方案
2.3薪酬計算與發放
每月薪酬=基本工資+季度績效工資(年薪制)+補貼+福利+其他獎+提成(銷售部)
全年薪酬=每月薪酬+年度績效工資(年薪制)+年終獎+項目收益獎+非物質獎勵
基本工資:另附基本工資表
季(年)度考核:季(年)度考核工資=季(年)度績效工資基數*考核系數。
福利與補貼:見附表。
其他獎:根據會議、集團公司要求等情況確定
提成:根據銷售部提成制度計算
年終獎:根據公司效益情況由公司總經辦定制。
項目收益獎:根據項目收益情況由項目領導確定※總額及分配原則
3.1考核內容
績效考核的主要內容:一是針對各部門計劃工作,交辦(含口頭交辦)工作完成情況,工作重點。二是項目部員工通用準則。
參考內容:各崗位職責及項目部各項制度,另附崗位職責細則。
3.2具體實施辦法
由部門經理協助項目經理制定各部門全年工作計劃及考核分值,每季初10號前由部門經理協助項目經理制定月工作重點、計劃及考核分值,每季制定的工作計劃,以完成全年總計劃為原則,部門需對員工單獨打分的,說明原因,擬定單獨打分項。
員工通用考核細則由項目部統一擬定。
每季初10號前由各部門將上月重點工作、日常管理及工作完成情況及分值通過書面和電子版本方式提交給綜合部,書面提交的資料需經領導簽字確認。
綜合部在次季度初5-10號前對各部門上季度重點工作、日常管理及工作完成情況進行檢查和匯總打分,考核結果經項目部領導簽署后,交財務部,作為當月考核工資計發的依據。
年底綜合考核以全年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及其他考核內容匯總打分
3.3考核分值確定
采取百分制記分法,季度重點工作、日常管理及工作完成情況分值為100分,全年工作計劃及其他考核內容分值為100分。
員工個人考核得分=部門考核得分+員工通用準則考核得分。
考核系數:90分(含)以上考核系數為1;80分(含)以上-90分考核系數0.9;70分(含)以上-80考核系數0.8;60分(含)以上-70分考核系數0.7;50分(含)以上-60分考核系數0.6,如考核分數低于60分考核系數0.5,如考核分數極低,另行討論考核系數但不高于0.5。
有下列行為,取消當季部門或個人績效考核資格,情節嚴重者另行商議處理。
1、由于員工未履行職責或有失誤、過失行為,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2、工作態度惡劣或其他原因,嚴重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
3、有貪、盜竊、欺詐、腐化、營私舞弊等行為和劣跡的;
4、無理取鬧、酗酒、打架斗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或犯有嚴重錯誤;
5、指揮不當或監管不力,致使部門或協作單位發生較大錯誤,造成項目部出現重大損失者;
6、無正當理由,故意延誤工作造成項目部重大損失者;
7、其他經討論確定事項。
公司管理制度及考核標準 公司管理考核辦法篇九
1、不斷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產品質量,降低生產經營成本和事故發生率,提供公司保持可持續發展的動力;
2、加深公司員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職責和工作目標;
3、不斷提高公司員的工作能力,改進工作業績,提高員工在工作中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4、建立以部門、班組為單位的團結協作、工作嚴謹高效的團隊;
5、通過考核結果的合理運用(獎懲或待遇調整、精神獎勵等),營造一個激勵員工奮發向上的工作氛圍。
1、公平、公開性原則:公司員工都要接受公司考核,對考核結果的運用公司同一崗位執行相同標準。
2、定期化與制度化原則:績效考核工作在績效考核小組的直接領導下進行,綜合部是本制度執行的管理部門。
(1)公司對員工(業務員每兩周考核一次)的考核采用每周考核方法,綜合部每周將各部門考核結果公布,每月根據考核結果兌現獎懲。
(2)績效考核作為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一項重要制度,所有員工都要嚴格遵守執行,綜合部負責不斷對制度修訂和完善。
3、公司對員工的考核采用分級考核的辦法:考核小組考核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考核下屬崗位。
4、公司對員工的考核采用百分制的辦法。
5、評分標準采取3:7的辦法:本人評價占30%,上級評價70%。
6、靈活性原則:公司對員工的考核分為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不同崗位、不同層次、不同時期兩者考核重點不同、所占分值比例不同。
中層干部:
定量考核70%,定性考核30%。
生產崗位:
生產時期,定量70%,定性30%
非生產時期:
定量30%,定性70%
其他崗位:
定量60%,定性40%。
定量考核:
a.中層干部:部門重點工作(總經理安排的工作;每月中層干部會議確定的各部門重點工作;每周考核會安排的工作;部門年度工作目標分解;因生產經營所需隨時增加的工作。)完成的質量和數量。
b.其他崗位:本崗位崗位職責規定的工作,部門負責人安排的工作。
定性考核:公司行為規范(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安全、衛生、考勤、行為準則等軟指標)。
公司成立總經理領導下的績效考核小組,組織領導公司員工的考核工作。
組長:呂文波副組長:徐世興成員:邵尚鋒
工作職責:
1、組長負責主持每月、每周考核總結會,對上月考核工作總結,布置下月各部門工作重點;每周的考核由每周六組織召開。
2、負責考核制度的討論、修改及監督實施。
3、負責各部門“定量考核”的評價。
4、負責安排各部門下周工作重點。
根據公司生產經營情況,公司各部門、各崗位每周工作重點不同,所以考核的標準也不相同(本部門每周考核標準不同,不同部門考核標準不同)。各部門定量考核工作目標和內容根據公司生產經營及管理情況確定。
定量考核標準說明:
(1)中層干部考核項目分值比例由考核小組確定;各部門下屬崗位考核項目分值比例由部門負責人確定。確定分值比例必須科學合理,結合工作重點,不得避重就輕,否則扣相關人員10分。
(2)評分小計=上一級評分×70%+自評分30%
(3)考核會時各部門負責人不能提出實質性工作(非日常事務性工作),則視為工作不作為,由考核會扣下周定量考核積分30分。
(4)定量考核出現產品質量事故、人身安全事故、設備運轉事故時(以上事故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500元以上),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本部門本周定量考核積分為零。
(5)考核會要確定各部門每周重點工作完成的指標:質量要求、數量要求、完成時限、責任人等,由綜合部備案。
(6)對總經理的決定、指示或公司會議精神貫徹執行情況:未執行扣30分;執行不全面,效果不明顯扣10分。
(7)下屬崗位員工出現嚴重的工作失誤或違紀行為,視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或影響扣10-30分。
(8)出現辦公設備事故扣10-40分。
(9)上級考核下級時要尊重客觀事實,不能受人際關系和感情的影響,不得有打擊報復的行為。否則扣相關人員20分。做評價時參照以下判斷基準:
a工作過程的正確性b工作結果的有效性
c工作方法選擇的正確性d工作的改進和改善
e解決問題的能力f責任意識、個人品格
公司管理制度及考核標準 公司管理考核辦法篇十
目的
對員工的績效進行客觀、公平的評價和考核,以此為基礎助員工進行能力提升和工作改進,并據此開展員工的獎勵、提薪、晉升、能力開發等人力資源管理工作。
適用范圍
公司部門經理(含)以下人員,包括試用期的員工。
規范
3.1總則
3.1.1本制度與公司其它制度同時適用。
3.1.2公司績效考核采用兩級考核方法,由人事行政部組織考核各部門績效,各部門組織考核本部門員工績效。
3.1.3員工績效考核采用kpi考核方式。
3.1.4部門經理以下人員績效考核每季度進行一次,部門經理績效考核每年一次。
3.1.5績效管理工作由人事行政部負責,各部門協助執行。
3.1.6績效考核結果存入個人檔案。
3.1.7公司績效考核年度為當年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3.2考核范圍
3.2.1公司績效考核制度適用于公司部門經理(含)以下人員,包括試用期的員工。
3.2.2在績效考核期內,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其績效考核資格:
a有曠工行為的;
b事假累計超過(含)5日的;
c病假累計超過(含)10日的;
d參加公司培訓后,經考核,成績低于70分的;
e在工作中出現重過失的;
f提出離職的。
3.2.3部門經理績效考核由人事行政部負責組織。
3.2.4總監以上人員績效考核由集團公司進行。
3.3考核方式
3.3.1各崗位采用kpi績效考核方式。
3.3.2 kpi績效考核
3.3.2.1關鍵績效指標的五個方面及評分權重:
a個人素質10%
b工作態度10%
c專業知識10%
d工作能力20%
e工作業績50%
3.3.2.2 kpi考核由被考核人部門經理考核、直接主管考核與自我考核組成。
3.4考核程序
3.4.1績效考核準備
人事行政部準備好各崗位績效考核表格。
3.4.2績效考核開始
各考核人根據表格內容要求給予被考核人相應的評分。
3.4.3考核評分結束后,人事行政部收集考核表,統計考核分數。
3.4.4最終考核結果由人事行政部批準后有效。
3.4.5績效考核結果生效后,任何人不得改動。
3.5績效考核結果劃分
員工績效考核成績以部門為單位(制造部以班為單位)按1:2:6:1的比例分為a、b、c、d四個等級。
3.6績效考核結果應用
3.6.1考核結果作為員工績效獎金發放、培訓發展、工作調配、薪酬調整的主要依據。
3.6.2對績效考核各等級按以下標準給予績效獎金獎懲:
a等:發給被考核人績效獎金基數的120%~130%;
b等:發給被考核人績效獎金基數的100%~110%;
c等:發給被考核人績效獎金基數的100%;
d等:被考核人該考核期內無績效獎金。
3.6.3績效考核員工績效獎金按如下規定執行:
制造部季度績效獎金依據季度生產量決定,其它各部門績效獎金由發貨量決定。
3.6.4培訓發展:考核成績突出者享有公司重點培訓學習機會。
3.6.5工作調配:考核成績突出者享有公司提供的崗位發展機會。
3.6.6晉升:考核成績作為員工晉升的參考依據。
3.6.7調薪:在一個考核年度內,績效考核成績連續三次為“a”等的,崗位工資提高一級。
3.6.8在一個考核年度內,有二次績效考核成績為“d”等的,下崗培訓或調崗;有三次考核成績為“d”等的,公司將予以辭退。
3.7績效考核時間
3.7.1部門經理以下人員績效考核在下季度首月進行,十五個工作日內結束。
3.7.2部門經理人員績效考核在次年首月進行,二十個工作日內結束。
3.8績效饋
3.8.1績效饋不僅是對被考核人公布考核結果,更重要的是給被考核人指出其優點和缺點,并助其分析原因,制定績效改進方案,從而促進員工績效的提高。
3.8.2績效饋在績效考核結束后一星期內進行,由被考核人的直接上級安排一對一的面談,被考核人的個人考核資料對其本人公開。
3.9績效考核仲裁
3.9.1被考核人對績效考核結果有異議時,可在績效面談結束之后的一星期內向人事行政部提出仲裁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3.9.2人事行政部接到被考核人的仲裁申請后,在五個工作日內組織績效考核仲裁員會進行仲裁。
3.9.3績效考核仲裁員會是臨時機構,由5名員組成,構成如下:
a人事行政部經理
b被考核人所在部門經理
c被考核人本部門工作協作人員
d其它部門與被考核人有工作關系的協作人員
e被考核人直接下級或同級別的員工
3.9.4績效考核仲裁員會在聽取雙方當事人的陳述、查閱有關記錄資料后做出裁決。裁決應在全體員和當事人在場的情況下宣布。該裁決具有最終效力。
其他
4.1本制度所規定事項,若需修訂時,由公司人事行政部將修訂方案報總經理批準。
4.2本制度解釋權屬公司人事行政部。
公司管理制度及考核標準 公司管理考核辦法篇十一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考核評價體系,有效構建公司激勵與約束機制,促進企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特制訂本考核制度。
第二條 本考核制度遵循的基本原則是:
1.公開、公正、公平、全面客觀的原則;
2.合理分類、量化考核的原則;
3.有效激勵、嚴格約束的原則;
4.責權利統一、對等的原則。
第三條 本考核制度適用于公司經營層副總經理、各經營職能管理部門及其人員、各生產單位及其人員。不適用于公司總經理及董事會、監事會、董事長辦公室、監督審計室等機構及其人員。
第四條 為加強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公司成立考核領導小組,其人員構成為:
組 長:公司總經理
成 員:公司經營班子其他成員、監督審計室主任、總經辦主任
考核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負責審定公司及各部門考核管理制度;
2.負責審定公司副總經理、各部門及其負責人的考核指標體系(考核內容);
3.負責考核結果的審定、批準;
4.負責協調處理考核管理制度實施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公司考核領導小組下設考核辦公室??己宿k公室設在總經辦,其成員構成為:
辦公室主任:總經辦主任
成員單位: 總經辦 人力資源部 生產管理辦 質量部
營銷部 財務部 綜合部 技術部 考核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1.負責擬訂公司考核管理制度;
2.負責擬訂公司副總經理、各部門及其負責人的考核指標體系(考核內容);
3.負責督促、指導各部門開展考核工作,按月匯總、審核各部門及員工的考核得分結果并負責上報;
4.負責處理部門、員工的考核申訴;
5.對考核工作進行分析,提出建議與意見;
6.負責辦理考核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五條 本考核分為百分制考核和專項考核兩種方式。其中,百分制考核是指對部門或員工完成工作任務(考核指標)的情況按百分制評分標準進行考核評分,并將該考核評分結果與責任人的薪酬分配緊密掛鉤。專項考核是指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對員工直接進行經濟獎罰的考核方式。
第六條 對公司計件(時)生產工人(生產班組長除外。以下同)、食堂工作人員及輔助工等人員的考核,統一實行專項考核;對生產班組長的考核,同時實行專項考核與百分制考核;對公司其余人員的考核一般情況下只實行百分制考核,但當員工專項工作表現特別優秀或工作上嚴重違規,百分制考核不足以準確評價員工專項工作優劣時,可在對考核項實行百分制考核的同時,另行給予專項考核。
第七條 專項考核的具體內容及經濟獎罰標準,參照公司原有相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百分制考核的主要內容分為部門考核內容、員工個人考核內容和特別指標考核內容三部分。其中:
部門考核內容由各部門職責要求、公司經營目標及工作要求等內容經量化后確定。
員工個人考核內容中,公司副總經理的個人考核內容按其崗位職責要求及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提出的工作要求量化確定;公司中層管理人員(各部門負責人。以下同)的個人考核內容重點為其配合公司主管副總經理開展工作的情況。
公司各部門及副總經理、中層管理人員個人的具體考核內容(考核指標)及評分標準統一由公司下達(詳見“公司各部門考核指標、分值一覽表”、“公司副總經理考核指標、分值一覽表”、“公司中層管理人員考核指標、分值一覽表”)。
特別指標考核是指對公司生產副總及生產一、二部部長承擔的“生產系數”指標單獨進行特別考核。公司要求該項考核指標(含公司生產系數、生產一部生產系數和生產二部生產系數)的完成率為100%,每低一個百分點則相應扣減責任人當月的特別指標考核(百分制考核)得分2分。
公司中層以下員工的個人考核內容以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規范要求、員工個人所在崗位的具體職責要求及所在部門提出的其它工作要求等內容經量化后確定。其中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規范要求的量化指標分值(即通用指標分值)占考核指標總分值的25%,其余量化指標分值占考核指標總分值的75%。具體考核內容(考核指標)及評分標準由員工所在部門匯總公司下達的通用指標內容后制訂、并經公司審定后下達(詳見各部門考核管理制度);
第九條 對公司各部門進行的百分制考核,由公司考核辦公室各成員單位依據本考核制度對分管指標進行考核評分,由考核辦公室審核、匯總;
對公司副總經理進行的百分制考核,由公司總經理依據本考核制度進行考核評分,由考核辦公室匯總;
對公司中層管理人員進行的百分制考核,分別由主管副總經理依據本考核制度進行考核評分,由考核辦公室匯總;
對公司中層以下員工進行的百分制考核,由員工所在部門依據本部門考核管理制度進行考核評分。
對公司生產副總及生產一、二部部長另行進行的特別指標考核,由總經辦依據本考核制度進行考核評分
第十條 公司百分制考核各類人員的考核得分計算辦法為:
公司生產副總的考核得分按其特別指標考核得分的40%、個人考核得分的30%與其分管部門平均考核得分的30%之和確定;公司其他副總經理的考核得分按其個人考核得分的30%與其分管部門平均考核得分的70%之和確定;生產一(二)部部長的考核得分按其特別指標考核得分的40%、個人考核得分的30%與其主管部門考核得分的30%之和確定;公司其他中層管理人員的考核得分按其個人考核得分的30%與其主管部門考核得分的70%之和確定;公司中層以下人員的考核得分按其個人實際得分計。具體計算公式為:
公司生產副總考核得分=特別指標考核得分×40%+分管部門平均考核得分×30%+個人考核得分×30%
公司其他副總經理考核得分=分管部門平均考核得分×70%+個人考核得分×30%
生產一(二)部部長考核得分=特別指標考核得分×40%+生產一(二)部考核得分×30%+個人考核得分×30% 公司其他中層管理人員考核得分=主管部門考核得分×70%+個人考核得分×30%
公司中層以下人員考核得分=個人考核得分
注: 對生產系數完成率的考核,作為公司對生產副總及生產一(二)部部長的特別要求,若當月公司或生產一(二)部生產系數完成率低于80%(含80%),則生產副總或生產一(二)部部長當月百分制考核得分按0分計
第十一條 本考核的操作程序為
1、考核辦公室及生產一部、生產二部、綜合部等部門對計件(時)生產工人、生產班組長、食堂工作人員、輔助工及百分制考核不足以準確評價員工專項工作優劣的考核項按月進行專項考核,并直接開具獎(罰)通知單,經公司監督審計室審核批準后于次月8日前匯總送被考核個人及人力資源部。
2、各部門依據本部門制定的考核管理制度對本部門員工【計件(時)生產工人、食堂工作人員、輔助工及部門負責人等人員除外】按月進行百分制考核評分,并將考核結果以報表的形式于次月8日前報公司考核辦公室。
3、考核辦公室各成員單位,依據本考核制度按月對其分管的各部門的考核指標進行考核評分。每月的考核評分結果,以報表的形式于次月8日前報公司考核辦公室。
4、考核辦公室于次月8日前收集公司總經理提供的公司副總經理上月的百分制考核得分結果和公司副總經理提供的公司中層管理人員上月的百分制考核得分結果。
5、總經辦于次月8日前完成對生產副總及生產一(二)部部長上月特別指標考核。
6、公司考核辦公室于每月11日前審查匯總各考核單位及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提供的各類考核表,并依據本辦法“第十條”的有關規定核算百分制考核各類人員的考核得分結果,送監督審計室審核。
7.考核辦公室主任于每月15日前組織召開公司考核工作會議,對上月考核情況進行審查、研究,并提出考核結果。
8.考核中,如有部門或個人對公司提出的考核結果存在異議,可在考核工作會議召開后兩天內向考核辦公室提供書面證據申請復議。經考核辦公室、監督審計室、業務指標歸口單位和申請單位共同復查核實后,報考核辦公室主任申請修改。
9.考核辦公室主任將考核辦公室確定的最終考核結果向公司考核領導小組匯報,同時將考核領導小組批準的考核意見通知考核辦公室,考核辦公室負責將批準的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送人力資源部和被考核單位及個人。
10.人力資源部依據上述考核結果及本制度第四章的有關規定,負責核算、審定公司各類人員上月的考核薪酬額度,報公司領導批準后發放
第十二條 本考核結果與各類人員每月的薪酬分配緊密掛鉤,具體辦法是:
1、對以百分制考核為主的各類人員:
若其當月的考核得分在 90分以上(含90分),則其當月薪酬=月標準工資×70%+月標準工資×30%×(本人當月考核得分率+40%)±當月專項考核獎罰金
若其當月的考核得分在 90 分以下,則其當月薪酬=月標準工資×70%+月標準工資×30%×本人當月考核得分率±當月專項考核獎罰金
2、對同時實行專項考核與百分制考核的生產班組長:
若其當月的考核得分在 90分以上(含90分),則其當月薪酬=月計件工資+月崗位津貼×(本人當月考核得分率+40%)±當月專項考核獎罰金
若其當月的考核得分在 90 分以下,則其當月薪酬=月計件工資+月崗位津貼×本人當月考核得分率±當月專項考核獎罰金
3、對只做專項考核的計件(時)生產工人、食堂工作人員及輔助工:
計件(時)生產工人的月薪酬=當月計件(時)工資±當月專項考核獎罰金
食堂工作人員及輔助工的月薪酬=月核定工資±當月專項考核獎罰金
第十三條 各部門及考核辦公室各成員單位在考核中必須認真負責、深入實際、客觀公正地進行考核,并對考核工作全權負責。
第十四條 各考核部門,如未全面、準確地考核,考核反映的情況不實事求是,將對負責考核的部門領導處以50-200元/次的專項考核扣款,同時百分制考核單項計分為0;如影響較大的,處以300元以上的專項考核扣款, 同時百分制考核單項計分為0。
第十五條 本考核結果,除與員工個人的薪酬分配緊密掛鉤外,年底時將作為公司評選先進單位與先進個人的主要依據。
第十六條 為貫徹落實本考核制度,公司各級領導、所屬各部門要認真組織員工深入學習本考核制度,全面領會本考核制度的各項內容和要求,并認真制定本部門相關工作方案。
第十七條 本考核制度經公司考核領導小組審定、報公司董事長批準后執行。
第十八條 本考核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考核辦公室。
公司管理制度及考核標準 公司管理考核辦法篇十二
1、規范公司網店客服組日常銷售工作,明確工作范圍和工作重點。
2、使公司對客服組工作進行合理掌控并明確考核依據。
3、鼓勵先進,促進發展。
網店客服組
采取月度考核為主的方法,對網店客服組人員當月的工作表現進行考核,考核實施時間為20xx年6月7日起。
績效考核的內容
旺旺溝通(咨詢轉化率、平均響應時間、客戶流失率)
訂單類(訂單總金額、有效訂單比重、付款比例、退款比例、平均客單價)
其他類(顧客投訴比重、異常訂單比重)
公司報表上交及時性、報表數據真實性、報表整體質量。
考核指標數據來源
1、相關績效軟件實時監控。
2、對客服組進行抽訪問。
考核指標
網店客服組人員績效考核表見表二,總分為100分。
考核者權重考核重點
被考核人本人30%工作任務完成情況
店長70%"工作績效、工作能力工作協作性、服務性"
1、每月評比綜合排名第一名,獎勵100元;綜合排名最后一名,提成中扣100元。
2、月考核評比綜合排名后兩名,仔細分析落后原因,針對落后原因,尋找改進措施,并在月績效考核通報下發后的一周內,提交整改方案。
3、連續3個月(季度)評比綜合排名最后一名,考慮調崗??冃Э己朔桨钢饕蛻舴詹扛鲘徫籯pi考核標準、客服部kpi績效考核標準、奧迪客服專員績效考核模板、客戶服務主管績效標準、客戶經理的考核與激勵機制、客戶管理員績效考核表、客戶服務主管績效標準、客戶經理的考核與激勵機制等等。
公司管理制度及考核標準 公司管理考核辦法篇十三
1.某公司的目標是發展成為“中國____領域領先的____服務商”;
2.為全面了解、評估各部門和員工的工作績效,培養優秀人才,提高工作績效,并使公司每位員工始終朝同一個目標努力,特制定本制度。
凡某公司及所屬分公司員工均需考核,適于本辦法。
1.公平、公正。
2.進行考核面談,使考核結果得到被考核者的認可;
3.目標管理考評委員會負責對公司全體員工進行考核并輔導,使其按有效的目標計劃開展工作。
1.使改進工作,提高工作績效。
2.獲得晉升,調崗的依據。
3.獲得確定工資,獎金的依據。
4.獲得潛能開發和培訓教育的依據。
5.是員工降職、降薪、直至被公司淘汰的依據。
1.公司員工考核分為試用(轉正)考核、月度經營考核、年度經營考核及專項考核等四種。
2.每月5日之前對公司全體員工上月工作進行考核,當月7日之前公布考核結果。
3.公司于每年1月1日-15日內組織各部門對員工舉行年終考評一次,考核年度為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
4.考核時間若逢節假日,依次順延。
5.公司因特別事項可以舉行不定期專項考核。
公司成立專門的考評委員會負責執行目標管理考核。
1.工作指標考核:占考核權重的40%,是對工作任務結果的評價,由直接屬上級對下屬員工進行考核。直屬上級根據部門當月工作計劃分解到部門內每位員工,每月按工作任務量平均每項考核分值,并隨時對員工提供績效輔導,對員工表現進行記錄。
2.行為指標考核:占考核權重的20%,主要對員工工作過程和方式和日常綜合表現的評價。主要考核指標為作息考勤、辦公紀律、組織行為、環境維護、團隊意識和職業素養6個方面進行考核,每項指標分值5分。
3.公司經營業績考核:占考核權重的40%,根據公司當月經營銷售任務完成情況對全體進行打分,計算方法為:當月實際完成業績/當月計劃銷售任務×100%×40分=當月經營業績考核得分。本部員工考核根據全國分公司總完成業績比例評分,各分公司根據所在分公司完成業績比例進行評分。
4.對行為考核內容評分一律為1-5分(5分、4分、3分、2分、1分:考核成績優秀最高評為5分,不能達到要求的最低評為1分),考核人需依照下屬員工的實際工作完成情況及表現給予分數。
5.公司全體員工每天必須有工作日志反饋給直屬上級,經理級以上員工每周必須有工作總結,全體員工每月必須做工作總結。有效的績效管理應達到下面的目標:
a.直屬上級必須每天、每星期、每月指導和督促員工,而不是等到實際考核的那一天。
b.在考核期內,為員工提供有效而直接的反饋信息,并對員工的優秀表現表示認可。
c.把員工表現好的地方以及需要改進的地方清晰而準確地傳達給員工。
d.激勵員工,使員工朝著經理及公司對他們的要求方向發展。
e.建立下一階段的發展目標,明確新項目的目標和發展方向。
f.業績與獎勵(薪酬/提升/發展機會)相結合。
1.各類考核形式有:
a.自我評定與總結;
b.部門考核必須與被考核者進行面談,以保證考核結果的公正性;
c.直接上級評核。
2.各類考核辦法有:
a.查詢記錄:對員工每天工作記錄檔案,文件,出勤情況進行整理統計;
b.書面報告:部門,員工提供總結報告;
c.重大事件。
d.所有考核辦法最終反映在考核表上。
1.行政部根據工作計劃,提前通知各部門考核時間、周期及考核對象,員工月度考核通常在5日前完成對上月的工作考核。
2.被考核者提交書面自我總結與評定。
3.直屬上級通過與被考核者進行面談,對直屬下級工作指標進行評核并進行打分。
4.行政部根據被考核員工各項行政記錄對員工行為指標進行評分,被考核員工分管領導進行核定
5.考評委員會結合各項意見最后要求被考核者作口頭述職報告該評分為最終得分。
6.全體員工的績效考核最后均須考評委員會主任簽字,否則為無效考核。
7.考核結果存入行政部員工檔案。
8.目標管理結果跟進:
a.個人工作表現與相似崗位人員比較;
b.需要改善的方面;
c.工作計劃與具體措施,未來6個月至1年的工作目標;
d.對公司發展的建議;
e.目標管理考核結果跟進由行政部及員工分管領導負責。
1.新進員工試用期至少1-3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批準;
2.試用期員工一律參與公司的目標管理考核,試用屆滿根據考核結果決定是否正式錄用;
3.對試用優秀者,可推薦提前轉正;
4.本項考核由試用員工直屬部門領導會同行政部考核定案;
5.試用員工考核不合格,直屬領導認為有必要延長試用的,最多不超過30天。
1.考核結果要向本人公開,并留存于員工檔案。
2.考核結果具有的效力:
a.決定員工職位/或薪酬升降的主要依據;
b.員工每月績效工資及專項獎懲與考核結果掛鉤,未參加考核不發放該項工資;
c.決定對員工的獎勵與懲罰;
d.決定是否對員工予以解聘、續約或晉升。
3.考核評定結果分為a優秀(90-100分)、b合格(70-89分)、c較差(69分以下)三個類別,并與員工當月月薪總額中績效工資部分掛鉤,計算方法為:實際考核得分×100%×績效工資總額;
4.績效工資總額由行政部統一控制。
5.員工的年度綜合考核以其月度考核為基礎,由直接上級給出綜合判斷。綜合判斷的結果將與該員工的年底獎金掛鉤。具體情況如下:
a.月度考核結果相應的分值,a優秀:2分;b合格:1分;c較差:0分。由12個月的累計分數確定對該員工的綜合評判。
b.累計分數≥等于18分者,年度為a;
c.累計分數<18分,≥12分者,年度為b;
d.累計分數<12分者,年度為“c”;
e.年度考核結果為較差,予以調整崗位和薪酬或解聘;
f.月度、年度考核時,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其考核成績不得列為優秀:
a.請假(不包括公假)合計天數超過人事規定的請假天數者;
b.有曠工記錄者;
c.本年度受警告以上處分未抵消者。
1.分公司總經理考核由投資管理部會執行;
2.實行垂直管理的員工考核由總部相關部門組織實施;
3.其他崗位人員考核參照本制度執行,由分公司綜合部執行。
1.有下列情況者不得參加年度考核。
a.試用人員;
b.復職未滿3個月或停薪留職者;
c.當年被記過以上處分者。
2.員工每個月考核情況作為年度考核的前提依據,考核角度主要為歷史考核記錄、行為指標和工作指標;
3.考核緯度:歷史(每月)考核記錄占50%,民主測評占25%;直屬上級測評占25%(附《年度考核表》);
4.員工績效考核結果,將作為其加減工資的重要依據,符合以下所列條件者,工資將作相應調整:
a.連續9個月超過10個月考核結果為a,可申請加薪;
b.連續6個月或累計9個月考核結果為c,予以降職、降薪或解聘;
5.年度優秀評選:
a.公司每月進行一次優秀員工評選,本部和各分公司總共評選出一名優秀員工(根據當月考核結果,各項考核指標結果為a方可評為優秀員工),除通報表揚外,當月予以一次行性加薪獎勵;
b.公司每年進行一次優秀員工評選,本部、各分公司分別評選一名優秀員工(評選辦法另定),除通報表揚外,公司予以一次性獎勵。
6.年度考核效力:
a.全公司同級別崗位人員年度考核得分排在第一名者,可申請加薪;
b.公司全體人員年度考核總分在50分以下的,予以解雇;
c.總監/副總監崗位年度考核得分排最后一名者,予以降職或解雇,連續二年年度考核得分排倒數第二名者,予以降職或解雇;
d.全公司普通員工年度考核得分排在最后5名者,予以解雇。
7.考核獎懲另見公司《公司獎懲條例》
對考核結果存有異議者,在考核結果公布一周內提交書面報告至行政部,由行政部予以答復,總經理辦公會為仲裁機構。
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通過由行政部負責解釋,自20xx年3月1日起生效。
制度范本企業行政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制度及考核標準 公司管理考核辦法篇十四
第1條績效考核目的
1、績效考核是在一定期間內科學、動態地衡量員工工作狀況和效果的考核方式,通過制定有效、客觀的考核標準,對員工進行評定,以進一步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員工工作效率和基本素質。
2、績效考核使各級管理人員充分了解員工的工作狀況,通過對員工在考核期內的工作業績、態度以及能力的評估,充分了解其工作績效,并在此基礎上制定相應的`薪酬調整、股權激勵、人事變動等激勵手段。
第2條績效考核作用
1、了解員工對組織的業績貢獻。
2、為員工的薪酬決策提供依據。
3、為員工的晉升、降職、調職和離職提供依據。
4、了解員工對培訓工作的需要。
5、為人力資源部規劃提供基礎信息。
第3條績效考核原則
1、公開的原則,即考核過程公開化、制度化。
2、客觀性原則,即用事實標準說話,切忌帶入個人主觀因素或武斷猜想。
3、饋的原則,即在考核結束后,考核結果必須饋給被考核人,同時聽取被考核人對考核結果的意見,對考核結果存在的問題做出合理解釋或及時修正。
4、時限性原則,即績效考核映考核期內被考核人的綜合狀況,不溯及本考核期之前的行為,不能以考核期內被考核人部分表現代替其整體業績。
第4條績效考核時間安排
績效考核包括月度績效考核、季度績效考核和年度績效考核。
1、月度績效考核適用于勤務系列、技術系列(不含副總工)、管理系列的主管人員(不含銷售人員)。
2、季度績效考核適用于副總工、各部門經理、副經理和主管(不含銷售管理人員)。
3、年度考核:適用于本制度適用的所有人員。
第5條考核小組組成
1、組長由總經理擔任,負責提出年度績效考核總體要求。
2、副組長由分管人力資源副總經理擔任,負責監督考核過程并負責處理考核中出現的突發事件。
3、執行組長(負責日常業務的執行)由人力資源部經理擔任,負責組織安排各部門負責人為部門各崗位做績效考核。
4、組員由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擔任,負責按時完成對直接下屬的績效考核,指導并監督本部門績效考核工作的開展。
5、人力資源部作為辦事機構,負責收集整理各部門考核結果并統一備案。
第6條考核小組職能
1、成立考核小組是為了組織、實施、監督績效考核工作。
2、小組成員負責按時完成對適用于副總工、各部門經理、副經理和主管(不含銷售管理人員)的績效考核,指導并監督本部門績效考核工作的開展,審查批準分管部門的考核結果。
3、考核小組不定期抽查部門考核結果,并針對不合理的考核結果及時提出建議并糾偏。
4、負責修正公司現有考核制度與考核實際情況可能存在的矛盾,從而使績效考核制度簡明有效并易于操作,最終提高被考核人的工作業績。
5、負責處理考核過程中被考核人的申訴工作,以確??冃Э己斯ぷ鞴?、公正、公開地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