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學《二十七 代錢不言》譯文與賞析
二十七 代錢不言
二十七 代錢不言
陳重,字景公,舉孝廉,在郎署。有同郎署負息錢數十萬,債主日至,請求無已,重乃密以錢代還。郎后覺知而厚辭謝之。重曰:“非我之為,當有同姓名者。”終不言惠。
【譯文】
陳重,字景公,被推舉為孝廉,在官府中任職。同一個官府中,有個人欠了別人數十萬錢的債務,債主每天都來催債,結果那個人還是沒有錢來還債,陳重便在暗地里幫那個人把債務還清了。后來那個人知道了陳重幫他還債的事,萬分感謝陳重。陳重說:“這件事不是我所為,估計是與我同名同姓的人做的吧。”始終不提自己幫人還債的恩惠。
【評析】
俗話說得好:“贈人玫瑰,手有余香。”樂于助人作為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已經傳承并發揚了數千年。當別人遇到困難的時候,陳重非常慷慨地幫了對方一把,使對方得以擺脫困境。但是,他是在暗中幫助那個人,當對方要感謝他的時候,他卻推辭,說并非自己所為。陳重真可謂是一個有道德、有修養的君子。
在現代社會中,像陳重這樣的人,就是我們這個社會中的“活雷鋒”。樂于助人,而又隱姓埋名,做了好事不圖回報。當別人得到自己的幫助走出困境的時候,獲益的不僅僅是對方,幫助別人的那個人內心也會感到快樂無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