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時代的貪贓枉法:清中期一批欽辦案件的啟示
【4005】那個時代的貪贓枉法:清中期一批欽辦案件的啟示
(卜鍵著,中國方正出版社,19萬字,2017年6月第1版,39元)
△這本書收錄的是清代中期的一些欽辦案件,起于乾隆六十年(1795年),止于道光十年(1830年)。主要是一些貪腐大案,也有幾個得到皇帝關注的刑事案件,如德清的兇殺、喀什的誣陷,由此可知當時官場之墮落與險惡。
〇所謂欽辦案件,就是指皇帝朱批查辦的案件。
〇貪污腐敗是人類社會的痼疾,在任何時代都有可能發生;通過查辦案件懲治腐敗,提振民心,是政治和法治的責任。
〇乾隆帝一旦出手就盯住不放,務求查辦徹底;嘉慶帝則酷愛分析案情,感覺奇準,往往一發必中;而道光帝當風雨飄搖之世,對貪腐官員更是痛恨有加,對邊疆問題則格外慎重。通過書中的欽辦案件,常也能看出朝政的走向,看出當朝皇帝的性格特征。
〇清代有所謂“三法司”,即刑部、都察院、大理寺,負責不同案件的審理,各有側重;而宗人府、內務府、理藩院、步軍統領衙門等也都有辦案職能。
〇士習與民風,是一個時代文明進步的標尺,是國家的軟實力。
〇士習,亦作士風,指士大夫、讀書人的風氣。錢穆講中國歷史,指出士乃四民之首,“是社會的主要中心,亦是政府之組成分子”,實為精彩之論。社會風氣的形成是復雜的,而讀書人的作用,移風易俗的努力,任何時代都不應缺乏。
〇國家設立驛站,主要是為了迅速傳遞諭旨與文報,同時也承擔著因公差等接待任務,但對于官員使用和夫馬供應有著嚴格限制。
〇所謂倉庫,在清代原屬兩項:倉,收儲糧谷;庫,貯存金銀錢幣。
〇兵部爛事一籮筐。
〇嘉慶帝曾指出:“今時大弊不出八字:因循疲玩,交接逢迎。各省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