駛向法治中國
【4414】駛向法治中國
(江平等著,中國文史出版社,31萬字,2018年6月第1版,66元)
王鐵崖:著名國際法學者;高銘暄:新中國刑法學的主要奠基者和開拓者;郭道暉:中國立法泰斗;許崇德:新中國“五四”憲法的見證者;巫昌禎:反家暴立法的推動者:江平:法治中國的守望者;李步云:中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要啟蒙者;應松年:引領“以人為本”的行政法學界泰斗;蔡守秋:中國環(huán)境法學派的創(chuàng)立者;王利明:《物權法》起草小組的重要成員。
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和社會主義十月革命的勝利是現代國際關系開始的標志,也是近代國際法開始轉為現代國際法的標志。
自決是獨立的前提,而獨立是自決的結果。
“法治社會”是指社會的一種存在形式,一種社會類型。它不是按生產關系、生產方式的性質劃分的社會形態(tài),而是按社會的政治文化狀況來稱謂的某種社會的特征,如古代的禮治社會、倫理社會、宗教社會、鄉(xiāng)土社會,近現代的市民社會、福利社會、信息社會等概念。
要實行法治或者建設法治國家,離不開法治社會。
憲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堅持憲法法律至上,夯實黨治國理政的法制基礎。
中國共產黨治國理政,需要通過憲法建立并鞏固國家的各項政治制度,主要是:人民民主專政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xié)商制度、民族區(qū)域自治制度、基層群眾性自治制度。
歷史上的任何國家都有自己的法律。
治學八字經:求實、創(chuàng)新、嚴謹、寬容。
民法是市民社會的基本法,也是保障私權的基本規(guī)劃。以人文關懷構建民法的價值理念:對人的自由和尊嚴的充分保障;對弱勢群體的特殊關愛。
郭道暉:法治的基礎在社會。
蔡守秋:以人為本、以自然為根,以人與自然和諧為魂。
許崇德:中國《憲法》:人民權利保障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