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散文·左傳·宮之奇諫假道(僖公五年)》原文鑒賞
《先秦散文·左傳·宮之奇諫假道(僖公五年)》原文鑒賞
晉侯復假道于虞以伐虢①。宮之奇諫曰②:“虢,虞之表也③。虢亡,虞必從之。晉不可啟④,寇不可玩⑤,一之謂甚⑥,其可再乎?諺所謂‘輔車相依,唇亡齒寒’者⑦,其虞虢之謂也。”
公曰:“晉,吾宗也⑧,豈害我哉?”對曰:“大伯虞仲⑨,大王之昭也⑩。大伯不從,是以不嗣(11)。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12),為文王卿士(13),勛在王室,藏于盟府(14)。將虢是滅,何愛于虞?且虞能親于桓莊乎(15)?其愛之也,桓莊之族何罪,而以為戮。不唯逼乎?親以寵逼,猶尚害之,況以國乎?”
公曰:“吾享祀豐潔,神必據(jù)我(16)?!睂υ唬骸俺悸勚砩穹侨藢嵱H(17),惟德是依。故《周書》曰(18):‘皇天無親,惟德是輔?!衷唬骸蝠⒎擒?sup>(19),明德惟馨。’又曰:‘民不易物,惟德繄物(20)?!缡?,則非德民不和,神不享矣。神所馮依(21),將在德矣。若晉取虞而明德以薦馨香(22),神其吐之乎?”
弗聽,許晉使。宮之奇以其族行(23),曰:“虞不臘矣(24)。在此行也,晉不更舉矣(25)。”
冬,十二月丙子朔(26),晉滅虢,虢公丑奔京師(27)。師還,館于虞(28),遂襲虞,滅之,執(zhí)虞公。故書曰:“晉人執(zhí)虞公?!弊镉?,且言易也。
【注釋】 ①晉侯:指晉獻公,公元前676年至公元前652年在位。 假道:借路。僖公二年(公元前658年),晉曾向虞借路伐虢,這是第二次,故曰“復假道”。 虞:國名,武王所封,在今山西省平陸縣東北。虢(guo音國):國名,這里指的是北虢,在今山西平陸南。 ②宮之奇:虞大夫。 諫:用言語糾正尊長的錯誤。 ③表:外表,這里是屏障的意思。 ④啟:啟發(fā),這里指啟發(fā)晉的貪心。 ⑤玩:疏忽大意。 ⑥甚:厲害,過分。 ⑦輔:面頰。 車:牙床骨。 ⑧宗:同姓,同一宗族。晉、虞、虢都是姬姓國,同一祖先。 ⑨大伯虞仲:都是周太王的兒子。 ⑩大王:即周太王,周朝的先王,名古公宜父。昭:昭和下文的穆,都是指宗廟里神主的位次。始祖的神主居中,其余神主分列左右,左為昭,右為穆。大王于周為穆,穆生昭,故大王之子為昭。 (11)不從:指不從父命。事實是大伯知道大王要傳位給他的弟弟王季,就和虞伸一起出走,所以沒有嗣立。 (12)王季:周文王的父親。虢仲、虢叔,王季的次子和三子,周文王的弟弟。王季于周為昭,昭生穆,故虢仲、虢叔為王季之穆。 (13)卿士:執(zhí)掌國政的大臣。 (14)盟府:掌管盟約、典策的官府。 (15)桓莊:桓叔、莊伯,晉獻公的曾祖和祖父。桓、莊之族,指晉獻公的同祖兄弟各支。魯莊公二十五年(公元前669年)晉獻公盡誅同族群公子。 (16)據(jù):依,引申為保佑。 (17)實:指示代詞,復指提前的賓語“人”。 (18)《周書》:這里所說的《周書》早已亡佚。下面兩句見于今本偽《古文尚書·蔡仲之命》篇。 (19)馨:遠處可以聞到的香氣。這兩句見于今本偽《古文尚書·君陳》篇。 (20)繁:語氣詞。這兩句見于今本偽《古文尚書·旅獒》篇。 (21)馮:通憑,憑依。 (22)薦:進獻。(2 3⑤以其族行:指率領全族離開虞國。 (24)臘:臘祭,年終合祭眾神。 (25)更舉:再次舉兵。此句下文略有刪節(jié)。 (26)朔:每月初一。 (27)丑:虢公名。 京師,周的都城。 (28)館:賓館,這里作動詞用,即在虞國住賓館。
【今譯】 晉侯再次向虞國借路去攻打虢國。宮之奇勸諫虞公說:“虢國是虞國的外圍屏障,虢國若是滅亡了,虞國也必定跟著滅亡。晉國的貪婪野心不能開啟,入境的晉國軍隊更不能掉以輕心。一次允許借路已經過分,難道還允許第二次借路嗎?俗話說:‘輔車相依,唇亡齒寒’,這說的正是虞國和虢國的關系啊。”
虞公說:“晉國是我們的同宗,難道會傷害我們嗎?”宮之奇回答說:“太伯和虞仲都是周太王的兒子,太伯不聽從父命,所以沒有繼承王位。虢仲和虢叔都是王季的兒子,又都做過周文王的卿士,對周王室是有過大功的。他們受封的典策,至今還保存在盟府里。現(xiàn)在晉國既然準備滅掉虢國,它對于虞國又有什么可愛惜的?況且虞國能比桓叔、莊伯對晉國更加親近嗎?如果他們愛護桓叔、莊伯,那么,桓叔、莊伯的后代有什么罪過,而要無情的殺戮呢?這還不是因為他們對晉侯構成了威脅嗎?親族之間由于權勢的威脅,尚且加以殘害,何況你以一個國家威脅晉侯呢?”
虞公說:“我祭祀的祭品豐盛而清潔,神靈必定會保佑我。”宮之奇回答說:“臣聽說,鬼神并不親近哪一個人,只是保佑有德行的人。所以《周書》說:‘上天沒有私親,只保佑有德行的人。’又說:‘祭祀的黍稷不算芳香,只有美德才是芳香?!终f:‘人們進獻的祭品并無不同,只有有德之人的祭品才算真正的祭品?!绻沁@樣,那么沒有德行,百姓就不擁護,神靈也不享用他的祭品。神靈所保佑的,只是那些有德行的人。倘若晉國吞并了虞國,而又崇尚德行,進獻芳香的祭品,難道神靈還會吐出來嗎?”
虞公不聽,答應了晉國使者的要求。宮之奇便率領他的族人離開虞國。他說:“虞國不能舉行年終臘祭了。晉國在這次行動中必定滅掉虞國,不會再次舉兵了?!?/p>
冬,十二月初一日,晉國滅亡虢國,虢公丑逃亡到周的京城。晉國軍隊回來,住在虞國,乘機襲擊虞國,滅亡了它,并且活捉了虞公。所以《春秋》說:“晉人活捉了虞公。”認為這是虞公的罪過,并且說明晉滅虞的容易。
【集評】 清·吳楚材、吳調侯《古文觀止》:“宮之奇三番諫諍,前段論勢,中段論情,后段論理。層次井井,激昂盡致。奈君聽不聰,終尋覆轍,讀竟為之掩卷三嘆?!?/p>
清·余誠《古文釋義》:“開首一語提清,以下先論勢,次論不情,再次論理。危言正論,總見晉使不可許。虞公弗聽而許之,又作去后之諫,而卒亦不悟。是一時最不快意之事,卻是千古最快意之文?!?/p>
清·馮李驊《左繡》:“此篇傳晉執(zhí)虞公事,只一‘易’字盡之。看其前議后敘,處處伏一‘易’字,至末一筆點出,絕世奇文。”
又:“上半自成一篇絕妙文字,開手提明復假道于虞,故文中前則曰‘其可再乎’,后則曰‘晉不更舉矣’。首尾呼應一片。中間吾宗、神據(jù)兩層,卻因虞公自解自寬,就其說而駁之。其實正意已于首段說盡也。然層層駁難,于本文為絕妙波瀾,于后事為絕妙埋伏?!?/p>
【總案】 本篇選自《左傳·僖公五年》,題目是后加的。
宮之奇諫假道分三層:第一層是正面論述,從虞、虢、晉三國的相互關系,說明虞與虢相互依存,“虢亡,虞必從之”。又用諺語“輔車相依,唇亡齒寒”,生動地比喻虞、虢之關系,更增加了諫辭的分量。第二層是駁論,批駁虞公的宗族觀念,采取擺事實講道理的方法。先言虞仲為王季之兄,虢仲為王季之子,是虢之與晉宗親比虞更近一層,而晉“將虢是滅,何愛于虞”。次言晉侯對威脅他的桓公、莊公的后代尚且斬盡殺絕,何況對于威脅他的虞國,更要消滅而后快,哪里有一點宗族之情呢?第三層仍然是駁論,批駁虞公“吾享祀豐潔,神必據(jù)我”的神權思想。主要采取說理的方法,先引經據(jù)典,說明“皇天無親,惟德是輔”。最后一句“若晉取虞而明德以薦馨香,神其吐之乎?”以調侃的話語,既否定了神的“惟德是輔”,也嘲諷了虞公迷信神權的愚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