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古代的學制》賞析
古代的學制
【點睛之筆】
古代各類學校的學制并沒有一定之規,歷代也不盡相同。
【經典解讀】
《禮記·學記》中記載了西周時官學的學制為:“比年入學,中年考核。一年視離經辨志,三年視敬業樂群,五年視博習親師,七年視論學取友,謂之小成;九年知類通達,強立而不反,謂之大成。”意思是說:“每年有一次入學的機會,隔年考核一次。一年考察辨明志向,三年考察是否專心和親近同學,五年考察是否博學和尊敬師長,七年考察是否有獨立見解和擇友能力,這些標準都達到了,就是小成;如果九年觸類旁通,遇事能明辨不疑且不違背師訓,就是大成。”從中可以看出那時的官學至少要學習九年。
兩漢太學在學習年限上,并沒有明確的規定,但考試卻是非常嚴格的。西漢時每年考試一次,方式是“設科射策”,與今天的抽簽答問相似,分甲、乙兩科,以區別程度高低。考試中如發現該學生屬于下材或有一種經書沒有讀通,就勒令退學。東漢中期改為每兩年考試一次,通過者就授予官職,未通過者則要繼續學習。
隋唐官學對招收的學員有明確規定,儒學招收14歲到18歲的官員子弟,學習的期限為九年,而律學的為18歲到25歲,學習的期限為六年。考試分“旬考”、“歲考”、“畢業考”三種,旬考內容為十日之內所學課程,不及格者要受處罰,歲考內容為一年之內所學課程,不及格者留級。畢業考及格則取得科舉資格,九年學而無成者則要被勒令退學。
宋元時期在學習制度上與之前有所不同,較為突出的是北宋王安石在太學實行的“三舍法”,即將生員分為三個等級,外舍、內舍、上舍。生員必須依照學業程度,通過考核,依次升舍。平時有品行(“行”)和學業(“藝”)的考察記錄,每月由任課教師舉行“私試”,每年由學校舉行“公試”,合格者就可依次升舍。
元代又將學生分成三等六齋,通過考核積分逐級升齋。明代繼續沿用了元代的積分制,入國子監讀書的學生必須先進低級班,一年半以后,文理通者升中級班;再過一年半,“經史兼通,文理俱優”者升入高級班;而后采用“積分制”,按月考試,一年積滿8分為及格,這樣就可以待補為官,不及格者仍坐監肄業。清代以后,積分制只剩一個空名,入監讀書只是熬年頭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