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藝美學要略·論著·《筆法記》
中國文藝美學要略·論著·《筆法記》
五代梁荊浩著,是一篇研究山水畫創作的重要論著。其中提出了一些高度概括的美學范疇,對藝術的本質、藝術創造的規律性等問題,作了深入探討。
荊浩指出,繪畫的本質應是“度物象而取其真”。即通過對外在客觀物象的觀察研究,而表現其內在的本質。他更進一步對停留在表面現象的“似”與深入到內在本質的“真”,進行了比較,指出:“似者,得其形遺其氣;真者,氣質俱盛。”荊浩圍繞著藝術形象,對藝術創作的規律問題,提出了“六要”論。這是在謝赫“六法”論基礎上的進一步總結與發展。他指出: “夫畫有六要:一曰氣,二
曰韻,三曰思, 四曰景,五曰筆,六曰墨。”荊浩把氣韻分開來講,他認為:“氣者,心隨筆運,取象不惑。”“韻者,隱跡立形,備儀不俗。”這里他強調了繪畫創作的主觀因素,要求所創造的藝術形象能達到高度的自由性與確定性。三曰思, “思者,刪拔大要,凝想形物。”這是講畫家的想象活動,要求畫家聚精凝神去思考表現對象。荊浩把創作過程中的立意構思問題作為法則提出來,這在繪畫美學史上具有首創的意義。四曰景, “景者,制度時因,搜妙創真。”這是要求表現自然景物應不失季節環境的變化規律,從而再現自然景物的狀貌風神。第五、六兩條分別講的是筆、墨。謝赫六法只講骨法用筆,而荊浩則是筆墨并重。可以說,荊浩是古代畫論中第一個提出“墨”的人。對于筆墨,他的解釋是:“筆者,雖依法則,運轉變通,不質不形,如飛如動;墨者,高低暈淡,品物淺深,文采自然,似非因筆。”這是說,用筆雖有法則,但要靈活變通;而表現對象的立體感,明暗關系,以及色彩的深淺,則主要靠用墨。他自己說過: “吳道子畫山水有筆而無墨,項容有墨而無筆,吾當采二子之長,成一家之體。”荊浩還提出用筆有“四勢”:筋、肉、骨、氣。他說: “筆絕而不斷謂之筋;起伏成實謂之肉;生死剛正謂之骨;跡畫不敗謂之氣。” “筆絕而不斷”是指筆斷而意聯; “起伏成實”是指筆有起伏、豐滿圓渾;“生死剛正”是指用筆有力;“跡畫不敗”是指富有生氣、韻律。 “四勢”是魏晉人書法用筆理論的總結與發揮。與傳為衛夫人《筆陣圖》所論有淵源關系。
荊浩還提出了繪畫的“二病”:“夫病者二,一曰無形,二曰有形。有形病者,花木不時,屋小人大,或樹高于山,橋不登岸,可度形之類也。是如此之病,不可改圖。無形之病,氣韻俱泯,物象全乖,筆墨雖行,類同死物,以斯格拙,不可刪修。”這都是對繪畫創作理論的重要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