妾作孫媳
作者: 賈玉民傅瑛 【本書體例】
李許齋賡蕓為平湖令,役扭一抗糧生至。公曰:“爾有糧,當(dāng)有田,何為抗欠?”生對“田實(shí)賣去,唯糧存耳”。顧其狀窘,乃曰:“限爾十日期,零星完納,十期須畢。”未十日交楚。公問:“爾完清乎?”曰:“然?!痹唬骸叭粍t爾詐也。今此之急,前此之慢,何相逕庭!畢竟錢系何來?”再四詰之,眶中淚流如瀋(shěn審)。公知有隱,喚至后堂復(fù)問。對曰:“不忍負(fù)公,故于今晨賣女為妾?!惫珢湃?,即以帖邀買者至,至則發(fā)鬖鬖老矣。與之坐,道寒燠(yù玉),問子孫幾人,締姻者幾人,一一以告。因留少坐,自入內(nèi),密請書生女,女猶未嫁,得速至。又邀其子若孫至。出語翁曰:“君忠誠醰(tán談)粹,素所欽遲。近耳娶幼妾,復(fù)以良作賤,倘有生事者,飛短流長,其何以自處?我以愛君故,玉成好事:今看君第幾孫未婚,年貌相若,當(dāng)結(jié)此良緣。”旋令生相見,曰:“是親家也。可送至府第,同觀花燭?!?/p>
李許齋(名賡蕓)任平湖縣令時,衙役扭送了一個抗糧不交的書生到縣衙。李公問道:“你有糧稅,應(yīng)該還有田地,為什么抗著不交,拖欠糧稅呢?”書生回答說田地實(shí)際已經(jīng)賣了,只是糧稅還存在罷了。李公見他的樣子確實(shí)困窘,就說:“給你十天期限,零星陸續(xù)交納,十天到了必須交清?!焙髞磉€沒到十天,書生已把糧稅交清了。李公問他:“你交清了嗎?”回答說:“是的?!崩罟终f:“然則你是說了謊啊。今天交這么快,以前抗著交那么慢,怎么差別那么大!到底錢從哪里來的?”反復(fù)質(zhì)問,這書生不覺淚流如雨。李公知道他有隱情難言,就召到后堂再詢問。書生回答說:“不忍心對不起您,所以于今天早晨把女兒賣與人為妾了?!崩罟茈y過,就以請?zhí)埬莻€買妾的人到縣衙。那人來到后一看是一個白發(fā)蒼蒼的老翁。李公讓他坐下,寒喧之后,就問他子孫有幾個,締結(jié)了婚姻的有幾個,老翁一一回答了。李公就此留老翁少坐一會兒,自己到后堂,秘密地招請書生的女兒來衙,這女孩還沒舉行婚禮,得以很快來到了。接著,又招請老翁的兒子和孫子來到。李公才出來對老翁說:“先生忠誠醇厚,為我向來所欽佩思慕。只是近日聽說您要娶個年幼小妾,加上是以良家女子為賤妾,假若有惹事生非者,對此事飛短流長,散布流言,您將如何立身呢?我因愛護(hù)您的緣故,今玉成一件好事:今看您的第幾個孫子還未締婚,與這女子年齡長相都相當(dāng),即可結(jié)成良緣?!瘪R上讓書生出來與老翁相見,說:“這是你的親家。可以送到您的府里,一起觀看花燭之喜。”
李許齋,名賡蕓,是乾隆年間的進(jìn)士,先后任過浙江平湖、孝豐等縣的知縣,嘉慶年間曾官福建布政使。他精通經(jīng)史,為官清正,著名一時。后來因事被誣告,自殺而死。本篇所記述的一件故事,也可見出對貧苦者的同情,處事的機(jī)敏周密。象這樣的官終于不容于世是當(dāng)然的。
李許齋善于觀察和富于同情,從一開始就表現(xiàn)出來。他在處理一書生抗糧事件中,發(fā)現(xiàn)書生“狀窘”,就寬限書生十天期限。當(dāng)書生在限期之內(nèi)交清糧款時,他前后對比,又感到其中有詐,經(jīng)“再四詰之”,更見書生“眶中淚流如瀋”,知有隱情,把書生帶到后堂詢問,終于讓書生說了實(shí)話:原來為交糧款,不得已將自己女兒賣給一老者為妾。這件事情雖小,足以反映李縣令同情人民疾苦,善于了解人民疾苦的品德。
李許齋并不是把同情停留在表面上,問問冷暖,說幾句動聽的話,而是身體力行,積極設(shè)法去解決百姓的苦難。他聽書生講出情由后,就積極從兩方面作工作,費(fèi)心圓滿解決,使該少女?dāng)[脫厄運(yùn),變得幸福美滿。
在封建社會里,人民倍受欺凌,生命財(cái)產(chǎn)沒有保障,他們盼望能有清廉公正的官員為他們作主,申張正義。這篇小說就表達(dá)出人民的這種美好的愿望。但是,象李縣令這樣的清官是很少的。他們只能在一些具體的小事上替百姓說說話,辦些事,根本無力改變那個社會。這是我們讀本篇小說時應(yīng)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