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藝美學要略·人物·朱熹
中國文藝美學要略·人物·朱熹
,字元晦,一字仲晦,號晦庵, 別稱紫陽,徽州婺源(今屬江西)人。哲學上繼承程頤、程顥理論,建立了客觀唯心主義的體系,為程朱理學集大成者,認為“理”是世界的本原, “未有物,而已有物之理”。又強調天理至善,要“存天理,滅人欲。”所著《四書集注》被明清兩代定為士子必讀。
在“文”與“道”的關系上,北宋周敦頤、二程認為文是“害道”的。朱熹卻強調“文”為“道”服務,他認為“道者文之根本,文者道之枝葉”,二者是主從關系。因此“枝葉”不可能不表現“道”的根本。所謂“惟其根本于道,所以發之于文者皆道也。三代圣賢皆由此心寫出,文便是道。”朱熹實際上是把“文”看作“道”的派生物。正是在這個基礎上,他極力主張“文”、 “道”一致和統一,反對將其分開,反對“文與道俱”和“文者貫道之器”的說法。在朱熹看來道與文本身是一貫的,是源與流的關系,后者從前者流出,若依歐陽修、李漢的說法,文與道就仿佛成了兩個各不相關的東西。他說: “這文皆是從道中流出,豈有文反能貫道之理?文是文,道是道,文只如吃飯時下飯耳。若以文貫道,卻是把本為末。以末為本,可乎?”因此,雖然從總的傾向看,朱熹不象其他理學家一樣排斥文藝,但他的文道觀,實質上仍是以理學排斥文藝相對獨立性的偏見。
從文皆有道和道有主次的見解出發,朱熹不象北宋理學家那樣,簡單認為一切詩文都是“有害”的,必加排斥,而是認為它是傳道所必需的。但朱熹站在理學家立場上,強調作者的主觀理學修養、強調“格物致知”、義理的重要性,認為只要做到這一點,就會自然寫出好文章: “不必有意學如此文章,但須明理。理精,然后文自典實。”在朱熹眼中“理”是一切事物的根本。
綜觀朱熹的文道觀,如郭紹虞先生所評: “溓溪言文以載道,而朱子即闡載道之旨,伊川言作文害道,而朱子亦云逐末之弊。善取諸人以為長,這即是他文論之特點。”因此,他終究是在理學家的范圍內,從理學家的立場出發看待文學,各種觀點都浸透了唯心主義色彩。
另外朱熹還作有《詩集傳》、《楚辭集注》,其中某些具體文學見解,如對賦、比、興界說的闡述,對古今作家利弊的評論等也有可取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