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文藝美學要略·流派·存在主義
外國文藝美學要略·流派·存在主義
文學上的存在主義是西方現代派文藝中的一個重要流派,二十世紀三十年代興起于法國,是以存在主義哲學為理論基礎的。存在主義哲學萌芽于十九世紀上半葉,丹麥的基督教哲學家克爾凱郭爾首先提出了有關個人“存在”的哲學見解。二十世紀初葉,德國哲學家胡塞爾、雅斯貝斯和海德格爾等人進一步改造、發展了克爾凱郭爾的理論,他們也被認為是存在主義哲學的正式創立者。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曾就學于胡塞爾的法國哲學家、作家讓—保羅·薩特,在承襲、修正、加工以往的存在主義哲學理論的同時,形成了當代的存在主義哲學——無神論的存在主義。
薩特的無神論的存在主義,產生了世界性的巨大影響。在他的《存在與虛無》和《存在主義是一種人道主義》等著作中,明確提出了存在主義哲學的幾點基本原則。薩特主張“存在主義的第一原則”就是存在先于本質, 也就是“自我”先于本質, “自我”決定自己的本質;其次是認為由于人的“主觀性”的存在,必然導致相互傷害即“他人就是地獄”,聲稱“世界是荒謬的,人生是痛苦的”,人類世界是沒有理性、沒有規律的;存在主義的另一條原則是主張“自我選擇”,即認為在社會意志面前,人喪失了“自我”和個人意志,而人應該通過“自由選擇”來創造自己、確證“自我”的存在。這些原則既體現著存在主義者對現代資本主義社會的畸型現實與社會危機的深刻認識,同時也帶有明顯的悲觀主義和唯我論的傾向。
存在主義哲學在文學、戲劇上有著直接的、突出的表現。作品多以存在主義哲學思想為藝術內容的核心,因而存在主義文學在內容上一般都具有哲理性大于形象性,格調較低沉等特征。但他們宣稱要從人道主義出發去干預社會現實,要“為時代而寫作”,要求文學有鮮明的傾向性,要鞭撻法西斯主義、帝國義的丑行與暴虐,斥責資本主義社會人與人之間的冷酷關系,反對壓抑與扼殺人的自由、個性和尊嚴等等。這些也都成了存在主義文藝作品的重要表現內容。
為了能充分體現“自由選擇”的哲學原則,存在主義文學也努力塑造所謂“真實人物”,主張作品應具有“環境的確定性”,即給人物提供能夠使之有充分選擇自由的“一定境遇。”但這并非傳統現實主義的“典型環境”,僅是一個供人物自由選擇的特殊的對象性條件,人物在其間既展開激烈的內心沖突,又要與其他人物發生尖銳的矛盾糾葛,最終實現自我本質的決定。
存在主義在藝術形式上,既有對傳統手法上技巧的承襲,包括現代派文藝的表現手法,同時也有所創新。他們常常借助隱喻和寓意手法,若隱若現地表達存在主義的哲理性,多以簡約素樸的警句式語言,力求創作主體態度的客觀、冷漠。代表作品有薩特的《墻》、《禁閉》、 《死無葬身之地》,德·波伏瓦的《女客人》,加謬的《局外人》、 《瘟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