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審訊中的“五聽”指什么
古代審訊中的“五聽”指什么
最早在《周禮·秋官·小司寇》中出現了“五聽”,這是古代司法官吏在審理案件時觀察當事人心理活動的五種方法,分別是辭聽、色聽、氣聽、耳聽、目聽。
“辭聽”即“觀其出言,不直則煩”,就是觀察當事人的語言表達,說真話的人通常理直氣壯,而理屈者則語無倫次。
“色聽”即“察其顏色,不直則赧然”,就是觀察當事人的面部表情,理屈的人通常會表現得面紅耳赤,手足無措。
“氣聽”即“觀其氣息,不直則喘”,就是觀察當事人陳述時的呼吸,說假話的人通常氣息不穩,會顯得有些氣喘。
“耳聽”即“觀其聆聽,不直則惑”,就是觀察當事人的聽覺反應,理虧的人通常聽覺會失靈。
“目聽”即“觀其眸子視,不直則眊然”,就是觀察當事人的眼睛和目光,理虧的人通常眼神游移,躲躲閃閃,不敢正視他人。
于西周時期出現“五聽”審訊法,此后歷代都將其作為刑事審判的重要手段,如《唐六典》規定:“凡察獄之官,先備五聽。”如今來看,“五聽”審訊法太過于主觀,但很明顯,比起夏商“神判”已經有非常大的進步了,說明西周時期已經注意到運用心理分析問題,并將其運用到司法實踐之中,對后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