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郤獻子分謗》原文、注釋、譯文、賞析
郤獻子分謗
【原文】
靡笄之役[1],韓獻子將斬人[2]。郤獻子駕[3],將救之,至,則既斬之矣。郤獻子請以徇,其仆曰:“子不將救之乎?”獻子曰:“敢不分謗乎!”
【注釋】
[1]靡笄:齊國山名,一說即今山東濟南東南的歷山。一說即今濟南東北的華不注山。
[2]韓獻子:即韓厥。
[3]郤獻子:即郤克。在這次戰役中他任晉軍主帥。
【譯文】
靡笄之戰時,韓獻子將要按軍法處斬犯法之人。郤獻子駕車前往,想要營救那人,等他趕到,那人已經被斬了。郤獻子請求陳尸示眾,他的仆從說:“您原先不是想要救他嗎?”郤獻子說:“事已至此,我豈敢不分擔對韓將軍的一些誹謗之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