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è)簽訂的借款合同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
企業(yè)經營發(fā)展過程中,因資金周轉與銀行建立合作關系,借入一筆長期借款,簽訂的借款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企業(yè)簽訂的借款合同要繳納印花稅嗎?
單位與銀行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是需要繳納印花稅的。
借款合同印花稅=借款金額*萬分之0.5。
印花稅不需要計提,繳納的時候計入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繳納借款合同印花稅的賬務處理為:
借:稅金及附加—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有哪些?
1.購銷合同的計稅依據為購銷金額;
2.加工承攬合同的計稅依據;
(1)受托方提供原材料及輔料,并收取加工費且分別注明的,原材料和輔料按購銷合同計稅貼花,加工費按加工承攬合同計稅貼花。(定做合同)
(2)合同未分別記載原輔料及加工費金額的,一律就全部金額按加工承攬合同計稅貼花。(前提條件:受托方提供原材料及輔料,并收取加工費)
(3)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受托方收取加工費及提供輔料,雙方就加工費及輔料費按加工承攬合同計算貼花。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勘察、設計收取的費用;
4.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的計稅依據為承包金額;
5.財產租賃合同的計稅依據為租賃金額(即租金收入);
6.貨物運輸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取得的運輸費金額;
7.倉儲保管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倉儲保管的費用;
8.借款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借款金額;
9.財產保險合同的計稅依據為支付(收取)的保險費金額;
10.技術合同計稅依據為合同所載的價款、報酬或使用費。
企業(yè)間簽訂的借款合同要交印花稅嗎?
企業(yè)向第三方企業(yè)(非金融企業(yè))貸款,雙方簽訂了借款合同(貸款協議),是否需要按照借款合同繳納印花稅?
企業(yè)間的借款合同印花稅問題
根據《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guī)定,借款合同包含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yè)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
企業(yè)向第三方企業(yè)(非金融企業(yè))貸款簽訂的貸款協議,并不是借款人與銀行或者其他金融組織簽訂的借款合同,因此是不需要按照借款合同繳納印花稅的。
印花稅的征稅范圍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十條規(guī)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guī)定,印花稅的應納稅憑證包括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產權轉移書據;營業(yè)賬簿;權利、許可證照以及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