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文藝美學要略·論著·《笑——論滑稽的意義》
外國文藝美學要略·論著·《笑——論滑稽的意義》
法國現代直覺主義哲學家亨利·柏格森的一部重要美學著作,1900年出版,匯集了作者于1899年發表在《巴黎評論》上的關于“由滑稽引起的笑”的三篇論文。我國解放前曾有張聞天譯本,書名為《笑之研究》。1980年中國戲劇出版社又出版了徐繼曾的新譯本,并取現在的書名。該書共分三章:第一章,泛論滑稽一形式的滑稽和動作的滑稽一滑稽的擴張力;第二章,情景的滑稽和語言的滑稽;第三章,性格的滑稽。書末附表列舉此前近三十年有關滑稽的主要著作。1924年該書出第二十三版時,作者撰序說明寫作原委和出版經過,并增加《關于滑稽的各種定義以及本書所用的研究方法》一文作為附錄。
柏格森指出, 自亞里士多德以來人們多是將“滑稽效果當中發現的一個或幾個形之于外的普遍性質作為滑稽的定義”,失之于過泛、過簡;而他則嘗試了完全不同的方法, “在喜劇、鬧劇、丑角藝術等中間探索了制造滑稽的方法”。根據這種方法和寫作目的,柏格森首先提出了關于在何處尋求滑稽的三點基本看法:第一,滑稽是屬于人的,在人的范圍之外無所謂滑稽,滑稽首先表示人對社會的某種不適應。第二,笑的最大敵人莫過于情感,滑稽訴之于純粹的智能,因此,避免激起感情是造成笑的必要條件。第三,滑稽具有“群性”,“我們的笑總是一群人的笑”,“如果一個人有孤立的感覺,他就不會體會滑稽”。
柏格森提出了關于滑稽的一個核心規定性:滑稽總是同生活中那些機械性的東西聯系在一起的,凡“鑲嵌在活的東西上面的機械的東西”總會引人發笑。這個觀點貫穿全書,從“形式的滑稽”、 “動作的滑稽”,到“情景的滑稽”、“語言的滑稽”,再到“性格的滑稽”,都與機械性分不開。他強調,“滑稽乃是人和物相似的那一方面,是人的行為以特殊的僵硬性模仿簡單而純粹的機械活動、模仿自動機械動作、模仿無生命的運動的那一方面”。由此,柏格森進而提出滑稽“表示的是一種個人或集體的缺陷,一種要求我們立刻加以糾正的缺陷。笑就是這樣一種糾正。笑是一種社會姿態,它把人和事的某種特殊的心不在焉的現象強調指出來,并予以制止”。這樣,在柏格森看來,喜劇就以它的社會功利性而不同于非功利的一般藝術(包括悲劇),并認為喜劇不完全屬于藝術,又不完全屬于生活,而是“介乎藝術與生活之間的中間物”。
此外,柏格森還論述了“悲劇致力于刻劃個人而喜劇致力于刻劃類型這樣一個根本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