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未簽合同,你需要承擔什么風險
無論在什么場合下,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最好的方法就是簽訂合同,租房子也一樣。但是如果出于其他原因,租房子沒有簽合同,會承擔什么樣的風險呢?下面就由找法網的小編來為您講述。
一、租房子需要承擔的風險
1、如果不簽租房合同協議,出現了什么問題就無法追究究竟是誰的責任了。譬如你是房東,把房子租給別人,然后承租人又把房子轉租給第三人,此時就會產生糾紛,沒有合同的規定,誰也說不清楚。又比如房屋出現損壞誰來維修,押金的退還方式等,都需要合同的一一說明,這些問題也即容易產生糾紛。
2、根據相關的法律依據:租房時如果沒有簽訂合同,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根據有關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合同。還有就是如果房屋租賃期超過6個月,要訂立書面合同,沒有訂立書面合同的,視為不定期租賃。不定期租賃的法律后果就是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承租人隨時解除合同的話,會給出租人帶來一定的經濟損失;而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但是要在合理的期限通知承租人??梢姡缓灪贤@對于雙方來說都是不利的。
二、簽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項
1、確定好租賃的期限
找房子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承租人也不想頻繁地搬家,出租人也不想在短時間內找新的承租人,所以租房子最好確定好租賃的期限,給雙方一個緩沖期。在這個期限內,如果沒有特殊的情況,房東不可以隨意收回房屋。
2、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在租賃期間,如果房屋出現了需要維修的情況,究竟由誰來負責修繕和費用承擔呢,這些都需要在租房合同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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