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藝美學基本理論·和諧
文藝美學基本理論·和諧
重要的美學范疇之一。指審美對象多樣化與多變化的和順協調,事物諸層次的恰當排列,諸元素的適宜組合,諸階段的順暢發展。是優美的一種屬性。如果說“多樣化”是從橫向的存在關系上說明了和諧構成元素的話,那么“多變化”就是從縱向的發展關系上說明了和諧的結構特征。同靜態審美對象不同,許多動態的審美對象處于流動的四維狀態之中,在這種情況下,和諧不但表現在空間的構建中,也表現在時間的流變里。和諧的理論重心不在組成這種審美對象的因子成分,而在各因子間的有機整體化。可以說和諧的生命在關系中。元素間的配合要相稱相融,各得其所,部分要沉沒在整體之中,單項絕不能超越其在全局中的地位而凸現自身,各局部要形成有機的一體。雖然和諧美不是單質的美,但是由于多質天衣無縫的結綴,它卻可以表現出單質的外在形態。和諧的本源是事物本身合乎規律的運動,給人的是均衡、安適、平和的審美感受。
和諧是一種普遍存在的審美形態。自然的和諧美沒有刻意求工的人為痕跡,但是天工神斧也常造就出適度的協調。社會的和諧美主要表現在人類自身全面、均衡的發展上。藝術的和諧美是藝術家自覺的和諧意識在作品里的集中表露。音樂和弦的勻稱,建筑比例的合適,繪畫色彩的勻凈,文學結構的和暢都表現著藝術的整一,滲透著藝術家的和諧感。和諧是人類最早發現的美感形態之一。早在公元前六世紀,古希臘的畢達哥拉斯學派就提出和諧問題。這些學者從數學和聲學的觀點研究了音樂節奏的和諧,并把這種單一藝術領域里的美學概念推廣到全宇宙中去,提煉成為一種具有普通意義的美學形態。 “美是和諧”的命題雖然無法真切地說明美的本質,帶有人類早期認識的直觀色彩,但是把和諧作為一個美學范疇提出來,說明了人類自覺審美意識的產生,對后世產生著深遠的影響。